一、治疗原则
1.减少毒素吸收。
2.抗生素治疗。
3.促进神经肌肉的功能恢复。
4.静脉输液,对症支持治疗。
二、用药原则
1.对轻型病例的药物治疗以用药框限“A”为主。
2.对不能进食的患者应予鼻饲和加强支援治疗,可包括用药框限“A”和“C”。
3.对并发肺炎者宜根据细菌药敏试验结果选用有效的抗生素及高效新型抗生素。
4.对合并心衰及呼衰危重病例应给予合理有效的对症用药和治疗,必要时可用人工呼吸器辅助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