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6 15:12 原文链接: 农药残留检测仪的附加说明

  1. 包装及保存:农残速测试剂包含缓冲剂3包,胆碱酯酶10瓶,显色剂1瓶,底物10瓶,可供300份样品测试;使用前整盒试剂应保存于零下4℃冰箱,保质期18个月;室温或常温保存时,保质期3~6个月。

  2.试剂的使用:任何试剂使用时,用一瓶打开一瓶,用完后才使用新的,防止试剂变质。

  3.试剂只出不入原则:测试时,从任何试剂瓶吸出的试剂,禁止再次注射回试剂瓶。

  4.器具专用原则:任何用于移液的器具和容器都应各自贴上标签,单独使用,以免交叉污染。

  5.检测操作使用移液器及放液过程中,需适当控制节奏,以免吸液或放液过快导致加试剂量不准,并且有利于保护移液器设备。

  6.本仪器可通用于按国家标准GB/T5009.199及按行业标准NY/T448-2001配套试剂的检测。使用方法参照试剂配套说明书。

  7.更详细的仪器操作方法请参阅产品配套的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