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31 00:00 原文链接: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高技术中心”)是国家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研究试验基地的过程管理和基础性工作,负责基础科学和高技术发展战略研究,以及知识产权研究、咨询和服务等。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拟招聘专业技术岗位5人(非应届毕业生)。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公文写作;

  4、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英语六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听说读写能力;其他语种达到相当于英语六级水平;或具有驻外、国外留学两年以上经历;

  6、1972年1月1日(含当天)以后出生;

  7、具有科研或科技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岗位及须具备的其他条件

  1、材料处,九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863计划、支撑计划材料领域相关管理工作。条件:

  (1)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学位;

  (2)熟悉863计划、支撑计划相关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

  2、能源处,九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863计划、支撑计划能源领域相关管理工作。条件:

  (1)具有能源科学技术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熟悉863计划、支撑计划相关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

  3、交通处,九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863计划、支撑计划交通领域相关管理工作。条件:

  (1)具有交通运输工程或管理工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学位;

  (2)熟悉863计划、支撑计划相关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

  4、基础研究一处,九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相关管理工作。条件:

  (1)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熟悉国家基础研究科技计划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

  5、基础研究二处,九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主要职责是协助承担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工作。条件:

  (1)具有信息科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和学位;

  (2)熟悉国家基础研究科技计划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相关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

  二、招聘程序

  1、高技术中心成立招聘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组。

  2、发布招聘信息。在科技部门户网站(www.most.cn)和高技术中心网站(www.htrdc.com)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3、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与应聘材料一并于2012年9月14日17:00时前发送至高技术中心信箱:gkzp@htrdc.com。应聘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职称证书、获奖证书、1-2篇主笔文章等。

  4、资格审核。招聘工作组根据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5、统一考试。考试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

  通过资格审核者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时间、地点等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和高技术中心网站上公布。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时间为2.5小时。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和高技术中心网站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必要时根据岗位需要测试外语能力。面试时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考核聘用。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人选;随后,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应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以及进行体检;无问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科技部门户网站和高技术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没有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注意事项

  1、请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笔试和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科技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5、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玲

  电 话:010-68339089

  电子邮箱:gkzp@htrdc.com

  附件: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科技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

  2012年8月31日

相关文章

科技部将建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监测评价机制?

11日,由科技部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2023浦江创新论坛——绿色低碳创新论坛在上海举办。记者从论坛获悉,科技部将建立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监测评价机制,促进各方形成合力。此次论坛以“聚焦绿色转型,共享......

科技部发布1个重点专项视频答辩评审会通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青年科学家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评审工作安排,定于......

科技部:加快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7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科技部副部长吴朝晖表示,在金融的助推下,我国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正在蹄疾步稳地向建设科技强国迈进。......

国务院任免!科技部领导层调整

近日,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科技部领导层调整,免去相里斌的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职务。免去李萌的科学技术部副部长职务。相里斌1967年3月,相里斌出生于陕西省西安市,原籍山西万荣。1990年7月,从中国科......

科技部:紧扣科技创新使命任务开展主题教育

开展先进集成电路专题调研,重点推动解决在设计、制造、供应链等方面应用基础研究薄弱的问题;深入调研当前全球人工智能发展新趋势、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优势和面临问题,推动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前沿科技领域发展,在战......

科技部发布“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专项申报指南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等6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9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科技部1个重点专项2023年项目指南征求意见

关于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3年度有关批次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

招聘“非学术岗位”,需要“全员博士”吗

近日,江苏某高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求所招人员全部具有博士学历,但其所招聘的并非学术岗位,而是行政管理岗位和实验员岗位。此举引发了公众热议。对于高校行政管理岗位而言,硕士学历足以胜任,但招聘单......

“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暨全国创新争先奖表彰大会在京举行

5月30日恰逢仲夏之始,在这万物并秀的时节,迎来了第七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当日上午,以“点亮精神火炬”为主题,庆祝“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暨全国创新争先奖表彰大会在国家科技传播中心隆重举行。中国科协主......

天津一野外站获批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日前,科技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组织填报《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运行实施方案》的通知”,将69个野外站列入国家野外站择优建设名单。其中,天津市依托天津大学建设的“环渤海滨海地球关键带国家野外科学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