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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保法带来新机遇环境监测企业将长期受益

新《环保法》已于1月1日开始实施,虽然正式实施不过几天,但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已经初显威力,广州市环保局日前查封了两家违法排污企业,湖南也首次对违法排污拒不整改企业采取了行政拘留措施,在法律法规铁拳下,环保执法有望全面铺开。 对于A股众多环保类上市公司来说,环保政策力度的加强无疑会让具备领先技术的龙头企业受益。相关分析人士认为,新《环保法》的落实最可能受益的是环境监测和工业排污处理领域,其中一些领军企业有望长期受益于环保改造。 环境监测最先受益 环境治理,监测先行。新《环保法》明确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使得环境监测设备成为最直接的受益者。 新《环保法》规定: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一位不愿具名的大型券商分析师向......阅读全文

环保产业投资热点报告之环境监测

  我国环境监测行业是个高成长性、政策支持力度大、市场增量空间大、技术壁垒偏高、行业集中度较高,同时遍及环保产业各个环节的细分行业。 在“十二五”的 政策热潮下,我国环境监测行业发展迅速,虽市场规模较小,但未来巨大增量市场可期,预计“十三五”期间市场 规模达到千亿元以上。  1.1 定义  环境监测

环保行业深度研究报告(二):环境监测的大环保时代

  机制驱动,监测先行,“智慧环境”成趋势  (一)环境监测进入全面推进期  我国环境监测起步较晚,从20世纪70年代才开始,以系统的环境监测体系建设为最初的起点,发展缓慢,近两年由于雾霾等因素驱动,才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0年,全国环保系统已建立2587个环境监测站,基本形成了国控、省控、市控

山东打击数据造假快准细狠 查处数据造假案38起

  根据《环境监察稽查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环境保护部日前通报表扬了7家在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弄虚作假行为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并要求各地环保部门以他们为榜样,精准执法,抓准监测数据造假关键点。本报已报道过其中一家单位的执法经验,本期将集中报道山东和河北的经验。山东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是7家中唯一一家直接

“智慧城市”系列报告之智慧环保监测市场分析

   监测行业每年增量空间近百亿,预期市场空间巨大   产业链可深度发掘   智慧环保运营链条包括感知、传输、计算、应用。环境“大”数据包罗万象,在数据中心环节中完成,数据中心是智慧环保运营链条的核心环节。根据清华大学研究成果,如果增加智慧环保顶层设计,智慧环保产业链可分为感知物联、信息传输、云储存

大气监测、水质监测、智慧环保、运营维护未来均存发展机遇

  近年全国环境监测产业增长的主要原因来源于大气污染监测系统。细分领域上,2014年销售数量处于前2的产品类型是水质和烟尘烟气监测设备。环境监测企业研发费用总量、研发费用/营业收入比重均保持增长。未来发展趋势:1、空气质量监测将向更广泛的区域监测发展;污染源监测将向燃煤锅炉、超低排放监测发展;VOC

十三五国内空气质量监测设备市场规模达34.5亿元

  上海,2016年12月——灼识咨询(CIC)发布了关于中国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行业发展的研究报告《行业蓝皮书-中国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行业发展研究》。蓝皮书指出,随着国家监测体系和企业排放标准的不断完善、企业技术的革新、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及监测站运营权的下放,空气和废气监测仪器产业正在经历新一轮的快速

准确把握新《环保法》下的环境监测定位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修订这部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大法是人们期待已久的,它标志着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新《环保法》已经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环保法》规定了环境监测活动和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职能及相关法

相关政策密集出台 环境监测行业市场潜力巨大

  环境监测行业基本概况  环境监测是环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是为了判断是判断环境质量是否达到标准、环境控制是否达到效果对污染物进行的定期测定。根据监测对象的不同,环境监测目标可分为大气、水、土壤、生物、噪声等方面的监测。监测对象分为对整个环境的监测和对染源的监测,不同类型的环境监测对监测设备的需求

四平市环保局切实加强环境监测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环保法》建立环境污染公共监测预警机制的要求,市环保局以科学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为目标,着力采取措施切实加强环境监测。  建设市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预警体系。我市市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设有一个中心站和三个自动监测子站。自今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的《环境空气质

多措并举制止环境数据造假

  污水处理厂是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基础性设施,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降低运营成本理应从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强化运营管理上下工夫。然而,目前在国内有些地方的个别污水处理厂却心存侥幸,妄图在自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扰乱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逃不过环境执法人员的“法眼”。  最近,山东省环保厅便

环保部:在线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时现场监测数据优先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从环保部官网获悉,环保部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与现场监测数据不一致应当如何适用的请示》的复函中提到,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和《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

环境保护部严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为贯彻落实新环保法,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行为,环境保护部近期组织各地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部门加大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通报了一批典型案例。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局长邹首民具体通报了这些案例的造假事实:  1、建滔(河

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处罚从“罚票子”到“蹲号子”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由于新《环保法》增加了按日计罚、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加大了处罚力度,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这也意味着,从2015年开始,企业将面临着一个更严格的环保执法环境。  在中国环境记协举办的“中国上市企业落实新修订《环保法》座谈会”上,环境保

新《环保法》即将实施 对数据造假零容忍

  为了顺应整个社会对政府信息公开和真数字、真信息的强烈呼声,明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保法》”)对环境数据造假行为明正典刑。其一大亮点就在于加重了行政监管部门的责任,规定了严厉的行政问责措施。法律的零容忍,将对环保部门提出什么样的挑战?如何才能真

据造假:污水偷排为何能永远达标

  为加大对企业环保措施的监管,由中央和地方配套投入污染在线监测网络的资金已逾百亿元,能够监控上万个污染源。但是,半月谈记者近日调研发现,一些企业已从简单的污水偷排转为对在线监测数据动手脚,通过采用软、硬件手段制造“李鬼数据”,使其永远达标。此行为不仅欺骗社会公众,更会误导政府的决策。  监测设备形

在线监测,岂能睁眼说瞎话(热点解读)

  6月12日,环保部通报7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例。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是环保部门监督企业的有力助手。然而,很多在线监控设备都是企业自买自用,容易导致企业传输到环保部门的数据“睁眼说瞎话”。   烟囱里明明冒着黑烟,在线监控数据却显示排放达标;在线设备长期显示同一个数值,现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等三项环保标准解读

  近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以下简称“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火力发电及锅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造纸工业》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活动提出技术指导。  这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对于支撑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规范企业自证守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

雪迪龙2015年目标净利同比增逾35% 拟继续扩张产业链

  雪迪龙(002658)2015年计划实现净利润增长不低于35%,公司将在保持和巩固原有业务的同时,重点布局水质、大气、智慧环保等业务,并借助资本市场进行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扩张。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公司多元监测业务布局及智慧环保等外延式扩张,将助其业绩持续增长。  公司主营环境监测设备供应与运维

科学仪器惠及民生系列—环境与安全检测技术论坛会议

    今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正逐步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也呼之欲出,这给环境与安全检测领域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和挑战。为更好地抓住机遇,中国仪器仪表学会主办“科学仪器惠及民生系列——环境与安全检测技术论坛会议”,于2015年9月22日在重庆

污染源监测如何支撑排污许可制实施?

  不久前,环境保护部印发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实施、监管的各项规定。根据规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作为排污许可证的重要载明事项,在申请和核发环节应明确自行监测方案和信息记录要求。从中不难看出,污染源监测是排污许可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夯实污染源监测基础,对于支撑排污

以环境信息公开创新环境监管手段

  根据当前环保工作的需要和公众的需求,刚刚实施的新《环保法》单独设置专章明确了环保部门、企业在环境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方面的责任与义务。把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以立法的形式作了具体的规定,从部门规章上升到法律制度,是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  为什么要公开环境信息?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环境纠纷和环境矛盾

天津大气条例旗下新增“三利剑”

  天津市环保局日前发布了《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试行)》、《环境保护约谈暂行办法》和《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测有效数据适用环境行政处罚暂行办法》3个规范性文件。作为《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配套措施,上述3个文件已从今年3月起与《条例》同步实施。  这3个规

环保部拟出台《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处理办法》

   4月1日,在有数百名各地监测站负责人参加的现场工作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坦言,有的地方确有监测数据造假的问题。他同时告诫,数据真实可靠是监测工作的底线,绝对不能触碰,环保监测人员要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监测数据。  与以往的环保监测工作会不同,此次会议特别增加了廉政工作的内容,与会者将着重讨论环

千亿市场放开后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环保部门有权管吗

  有官员认为,如果缺乏自己的认证体系,环保部门则缺乏监管依据。“因为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去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不过,新环保法以及两高关于环境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已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做出了规定,重则可入刑。而有一些省份早已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  “这个饼画得很好,但实施起来还有很

封堵环境监测黑洞 垂直管理成对症良药

  未来涉及重大环境质量监测的,将由国家级专业队伍负责,一些末端的监测全部放开由社会来负责,市县一级不再负责环境质量监测;同时,监察权也全部收归省里,由省里来安排地方执法队伍,市县环保局主要负责污染防治任务的分配,企业和县区干得如何,则由省或国家来考核。  封堵环境监测黑洞 垂直管理成对症良药  排

2016年中国第三方检测行业现状、市场潜力及政策机遇分析

   一、第三方检测行业现状分析   我国检测行业自20世纪初起步,于1978年成立了国家计量总局和国家标准总局等专门的计量机构。早期的检测机构一直处于行政管制状态,直到中国加入WTO后,政府部门才逐步放开对检测市场的监管,第三方检测机构也越来越得到认可和重视。   我国检测行业的参与者按照企业性质

难履责受追责的困局需破解

  新环保法第六十八条对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规定了9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将促使环保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最近几年,环保工作人员被问责已成常态。特别是环境监察人员,只要涉及问责,必然首当其冲。这其中除了个人因素外,环境管理制度设计上的缺陷也是环境监察人员陷于问责风险之中的重要原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要求,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要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近期,吉林石化、吉林油田、长春客车厂等企业积极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开展了环境检查专项活动,加强涉重危险废物、在线仪表、清洁生产以及环保“三同时”的监管,确保环境安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

基层处理突发环境事件能力亟待提升

  随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生产活动日益加快,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频率和影响损失也相应增加。突发环境事件是指在瞬间或者短时间内由于大量污染物质的排放、泄漏,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破坏,给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环境事件。主要包括核污染事故、剧毒农药和化学品的泄漏、扩散事故,易燃易爆物的泄漏、爆炸,

一年“揪出”2000多起 钢牙“咬”出环保监测数据造假

  排水口“吐”着脏水,烟囱冒着黑烟,在线监测设备却显示达标排放。监测软件“动手脚”、空气样本作弊、人为设定污染上限……环境数据造假令百姓深恶痛绝。  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环保法明确对数据造假“明正典刑”。1年里2658起监测数据造假案例被环保部门“揪出”,17个省区市对发现的问题立案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