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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推进信息公开做好PM2.5数据发布准备

日前,青岛市政府发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今后一段时期,将重点推动八大领域的信息公开,财政、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保等领域位列其中。其中,政府和部门财政预算细化到“款”级科目,公开范围扩大到80家市直单位。 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加大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水产品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酒类流通,畜禽屠宰和肉品流通、餐饮消费、药品生产经营等环节的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定期组织信息发布工作,公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信息。实施违法违规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不合格食品药品的名称、生产批次和生产企业,及时发布下架和召回信息。 同时,在环境保护领域,每年定期公开环境状况公报、固体废弃物信息公告和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情况,每月定期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情况,每日公开空气质量状况,做好PM2.5数据发布的准备工作。......阅读全文

山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了解到,山东省环保厅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努力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环境信息公开的有效方式,加强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通知》确定,环境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环境监测信息公开,环境审批与核查信息公开,违法排

环境信息公开有法可依 政府应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信息公开主体和范围、公开方式、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强制公开、法律责任、奖励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环保部门承担什么样的“指导监督”职责?  《办法》要求环保部门指导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环境信息。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中,环保部门首先应当监督、保证

信息公开需要提速提质

  每年一度发布113个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评价结果(PITI)报告,让我们有机会对上一年度中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情况有一个全面梳理和总结。从开始的破冰,到现在遭遇发展瓶颈,困扰环境信息公开继续推进的症结在哪里?政府、企业、公众该如何破壁?这些都需要大家共同思考。 图为某家企业环境监督员监测厂区周边

推进信息公开 促进公众参与

  怎样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明确责任主体,完善监管执法信息  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提出,要公开市场监管执法信息,

信息公开才能遏制“疫苗恐慌症”

  今年三月可以称之为“疫苗月”。从山西到江苏,与之牵连的案例层出不穷,媒体追踪,民众追问,责任人遭人唾骂,受害者及其家属令人同情。与此同时,一种“疫苗恐慌症”也在迅速流行,并且其流行速度并不亚于某些流行疾病。相对于疾病本身而言,预防疾病的疫苗本应该成为可信赖的对象,但现在疫苗的作用遭到了怀疑,打

湖北公开监测信息 接受公众监督

  湖北省环保厅日前下发了规范全省环保系统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将信息公开作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的重点领域。   湖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是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三大重点领域之一,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信息公开事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体现环保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标

公开环境信息应成企业自觉

  更积极、更坦诚、更实在,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迫切要求,也是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更好地承担和履行社会责任的大势所趋。   5月11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宣布,即日起按日披露前一日烟气在线监测指标日均值、渗滤液出水指标日检测值及炉渣热灼减率日检测值。此举再次刷新国内垃圾发电行业信息

加快构建检验检疫政府信息公开格局

  在2016年全国质检系统办公室主任会议上,质检总局明确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这是全面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也是质检系统践行“人民质检、质检为民”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构建检验检疫政府信息公开新格局,要着

北京要求国控企业公开监测信息

  北京市环保局日前印发通知,要求北京市83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公开主要污染物自行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据介绍,这83家企业是北京市污染排放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涉及废水排放企业9家、废气排放企业10家、重金属污染排放企业4家、污水处理厂60家,包括中石化、中石油、神华国华、华能、大唐、蒙

土壤污染信息应向公众适度公开

  上月底,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近日,环保部以有关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为由,拒绝了董正伟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环保专家表示,土壤污染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环保部不能以保守“国家秘密”的名义,妨碍公众行使知情权。   2006年,原国家环保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