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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明确31种篡改伪造行为

山西省日前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17种篡改监测数据、14种伪造监测数据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构成违法的,按照《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据悉,《细则》适用于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在线监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等11类环保行为中涉及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细则》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涉及环保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将考核结果降低等级或者确定为不合格,对情节严重的,不授予或取消已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涉及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报请环保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有关任务完成情况排名的,分别以当日或当月监测数据的历史最高浓度值计算排名。......阅读全文

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印发

  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主要内容如下。   环境监测是保护环境的基础工作,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

企业监测数据造假责任人或被拘留

  严惩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是环保部近期正在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配合这项工作,环保部制定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被移送公安拘留。目前,办法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据环保部公开的信息显示

我国应完善法律法规 严惩干扰环境监测行为

  在修改相关法规规章时,建议把干扰环境监测采样行为纳入违法行为之中,和篡改、伪造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并列,以增强法律处罚的严谨性和可操作性。图片来源于网络  近年来,通过喷淋干扰空气质量监测的事件屡有发生。尽管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置都作出了规定,但在进行具体问责时仍存在一些问题。为杜绝

篡改环境监测数据 地方将被扣中央财政转移支付

  《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下称《办法》)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这一《办法》,地方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涉及县域生态考核的,环保部门将建议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减少或者取消当年中央财政资金转移支付。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近年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现

擦亮生态文明之“眼” 多地严打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2017开年,厦门、宁波、长沙为代表的各地便使出霹雳手段,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进行打击。治病必先知根知底。为何出现如此恶劣的监测数据造假现象?针对监测数据造假又有哪些有效可行的“药方”?如何走好环境监测的市场化之路?  2017年一开年,多地就传递出一项重要信息: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严

曹方超:打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仍需多方发力

  在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逐渐受到广泛关注的基础上,社会中对其成因的讨论也愈发热烈,除了数据造假单位受利益驱使逃避环境监管外,环保监测数据造假的处罚力度过低,以及地方部门无法完全落实监管措施等因素也一直为人们所诟病。   日前,环保部印发《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的

我国将为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戴上“紧箍咒”

  《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21日正式对外公布。意见提出,要坚决防范地方和部门不当干预。研究制定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重点解决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影响,指使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问题。  根据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

震慑弄虚作假行为 提升监测数据质量

  为配合新《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严肃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提升环境监测数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环境保护部近日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环发〔2015〕175号)(以下简称《处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刘舒生介绍说,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关

篡改环境监测数据是一种“人造雾霾”

  12月26日,最高法、最高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有关污染环境犯罪的定罪量刑具体标准。解释规定,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实施或参与实施篡

省环保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被严惩

  为了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省环保厅近日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  《细测》明确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17种

保障环境监测事权上收 铲除监测数据造假土壤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环境保护部适度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以准确掌握、客观评价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状况。  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真实是环保的生命线。只有掌握真实的监测数据,治理污染才能对症下药。然而,现实中,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的环境监

宁夏大气监测站明年实施社会化运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环境诉求的不断提升,环境监测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原有的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需要不断改革创新。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是指导当前环境监测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给出了深化改革、提升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记者近日从宁夏回

中国环境监测机制的历史 现状和改革

  环境监测是了解、掌握、评估、预测环境质量状况的基本手段,是环境信息的主要来源。没有技术先进、科学、有效的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的好坏就无从评价;而包括监测组织机构体制、监测模式、监测技术规范、监测信息资料应用和监测管理制度在内的环境监测机制,则是规范和组织环境监测有效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  

曹方超: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需破解多重障碍

  监测数据质量的优劣往往被视为环境监测的 “生命线”。然而,受到多种因素影响,通过对数据造假逃避监管的案例却时常见诸报端,在此背景下,如何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也成了摆在环境治理面前的重点。   监测数据是环境管理的重要支撑,同时也关系到环境决策的科学性,其质量的优劣往往被视为环境监测的“生命线”。

多措并举制止环境数据造假

  污水处理厂是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的基础性设施,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降低运营成本理应从提高污水处理技术、强化运营管理上下工夫。然而,目前在国内有些地方的个别污水处理厂却心存侥幸,妄图在自动监测设备上动手脚,扰乱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最终逃不过环境执法人员的“法眼”。  最近,山东省环保厅便

严打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背后:花百元造假可省投几十万

  多地环保部门严查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多企业责任人被行政拘留。  6月16日,山东省环保厅通报了两起环境在线监测数据造假案例,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与此同时,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

江西实施新措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数据谁出谁负责

   5月22日,从江西省环保厅获悉,为切实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准确反映污染治理成效,科学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江西省制定了《江西省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到2020年通过环境监测体制改革,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  ●严打

环境监测设施运营人员篡改数据将重处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反规定排放有毒物质等,将被从重处罚。从事环境监测设施维护、运营的人员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等,也应当从重处罚。这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第三次就环境污染犯罪出台专门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14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

山东严防严惩监测数据造假

  “按照‘创新机制、健全法规,多措并举、综合防范,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到2020年,通过深化改革,全面建立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健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防范和惩治机制,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数据真实性饱受质疑 环境数据造假歪风待刹

  日前,福建省环保厅披露,福建馥华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涉嫌篡改、伪造污染源监测数据,企业内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弄虚作假。  对此类问题,环保部多次要求严肃处理,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也已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是,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个老问题,似乎依旧还很严重。原因何

315“打假”环境监测数据

  3月15日,一年一度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自1991年开播,央视3.15晚会已经成为国人多年的习惯。多个行业的“打假”,揭穿了无数的骗局、黑幕与陷阱,维护了公平正义,改变了不知多少人的命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也是空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资源的消费者,其权益同样需要维护。在环保领域,打假也同

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环境管理才能“耳聪目明”

  环境监测不仅关系到环保工作的科学决策,更关系到环保工作的长远发展。而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又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严把监测数据来源的真伪,是环境监测工作的首要环节。  2015年上半年,在国家和地方对环境监测工作大力支持下,全国环境监测系统全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生态环境监测网改革取得较大突破,

环境监测打假离不开法治

  近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主题为环评和监测工作创新的大讨论会上强调,推进环境监测改革要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笔者认为,环境执法离不开法治,整治数据造假也离不开法治的力量。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发布的环境监测数据与市民直观感受不符,有时甚至出现很大反差。这种反差,既具有客观性,也与一些地方和企业环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如今可不能一身逍遥

  在环保工作中你最不能容忍的是什么?肆意破坏环境,同时还用美化过的环境监测数据来撑面子。  以前政府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这种恶劣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不是很大,才导致这种行为一再出现,现如今,对环境监测数据进行造假的人恐怕不能一身逍遥了。我们且看一看,面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全国各地都有哪些“伏魔阵”现世。

姜春康: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需重拳严打

  近日,因自动监控造假,福建省环保厅将10家问题突出的违法企业列为省级挂牌督办对象,这也是福建省首次集中对企业自动监控造假进行挂牌督办。今年3月,在杭州市“亮剑”专项执法行动中,两家涉嫌在在线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被查处。  环保数据直接影响着当地民生,多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让人触目惊心。  对环境

媒体揭秘:环保数据造假都有哪七大“障眼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环保工作深入推进。环境监测数据是环境决策的基础,然而一些地方和不法企业为逃避监管,在利益驱动下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干扰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导致企业污染源数据问题频出,造假失真情况时有发生。  半月谈网梳理出包括暗度陈仓、断污水注清水蒙混过关、给监测探头“戴口罩”、“阴阳台账”

清除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之“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6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颇受外界关注的是,《解释》将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作为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违反国家规定,强令、指使、授意他人实施修

危废处理龙头数据造假被抓!引发整个环保行业深思

  2012年上市,5年并购近30家公司,获得40多类危废经营资质,从区域龙头到全国危废龙头,然而高歌猛进的同时却被爆出了致命的软肋。  这家公司就是最近被央视新闻曝光的东江环保。  这不是东江环保第一次被发现存在问题,早在2016年东江环保就被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查组指出,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

环境监测数据应从源头“打假”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成为困扰政府和业内的大问题,造假的既有污染源排放企业,也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建议,避免数据造假应从根源入手。 资料图片  编者按  我国推行监测市场化已经有一段时间,但监测市场发育并不完善,政策法规并没有跟上,市场秩序存在混乱,同时,数据造假现象依然严重。  对此,环境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