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食品案由职业打假人起诉

二中院2015年审结案件中 维权主体职业化趋势明显 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通报,在该院2015年审结的51件案件中,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有42件,占比高达82.4%,维权主体职业化的趋势十分明显。此类案件中,一半以上与食品外包装标签标示事项有关。 问题多与外包装有关 据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长苏丽英介绍,2014年及2015年,二中院审结消费者维权纠纷二审案件分别为36件和108件,其中食品安全纠纷分别为9件和51件,共计60件。相对2014年,2015年审结的此类案件大幅增长了近5倍,在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中所占比例也从25.0%攀升至47.2%。 此类案件中,一半以上与食品外包装标签标示事项有关,如进口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上无中文标签,外包装标签未标示质量等级、规格、反式脂肪酸含量或者不适宜人群等信息。60起中仅有28起,消费者关注食品本身真假、添加剂是否合法、使用功能与宣称的是否一致等。 此外,经营者知假售假、虚假宣......阅读全文

八成食品案由职业打假人起诉

  二中院2015年审结案件中 维权主体职业化趋势明显  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通报,在该院2015年审结的51件案件中,职业打假人提起诉讼的有42件,占比高达82.4%,维权主体职业化的趋势十分明显。此类案件中,一半以上与食品外包装标签标示事项有关。  问题多与外包装有关  据北京市二中院副院长苏

职业打假人起诉康师傅-卫生部:辐照食品不致癌

  社会关注的方便面调味料包“辐照灭菌处理”事件并未结束,职业打假人赵建磊首次将矛头对准“康师傅”方便面。他以“康师傅”未对辐照进行标注,侵犯消费者知情权为由,将销售者华糖洋华堂商业有限公司华堂商场右安门店告上法院。昨天记者获悉,宣武法院已受理此案。   今年8月5日,赵建磊在华堂商场右安门店购买

最高法出台限制令-职业打假的寒冬可能到来了

  二十多年前,以王海为代表的一批“职业打假人”横空出世,自其诞生之日起,关于这个群体是“刁民”还是“英雄”的争议就一直没有断过。随着最高人民法院“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性打假行为”的意见发布以及被公开诟病为“职业索偿人”,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再次经历了风向的转变。作为老一辈职业打假人,刘艳清也意识

阻击“职业打假人”留下的空白谁来补?

   近日,安徽省马某某一次性购买了“安吉白茶”30盒,然后以茶叶内外标注的保质期时间不一致为由发起诉讼。安徽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马某某十倍赔偿的诉讼请求。类似于这种动辄购买几十件产品,然后以标签瑕疵向监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索取10倍赔偿的“打假”行为将不再受到法院支持,“打假人”将大

新食品安全法对“找碴儿”职业打假人将受制约

  5月28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时分析,新法体现了严惩重处原则,被称为“史上最严”。同时,新法的相关规定对专职“找碴儿”的职业打假人也进行了制约。   新食品安全法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做了较大改革,强化了食品安全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追

李远钊:网民呼吁提高食品行业准入门槛-规范职业打假人

  3月8日,在经济日报社主办、中国经济网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联合承办的"两会议食厅--2014全国两会代表委员食品安全恳谈会"上,食品伙伴网总经理李远钊带来了很多专业网民的建议。他说:“我们的网友都是食品行业一线的技术人员,他们很关心食品安全问题,就食品安全立法、标准、监管机制、从业人

进口酒商在背标写上“赏味期”,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WBO日前获悉,一家进口商进口的一批起泡酒,背标标注了两个期限:赏味期与保质期。其中赏味期为1年,保质期为4年。然而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赏味期很快就过期了,而且还因此被职业打假人以食品过期为由,向当地部门举报并要求索赔。  我国相关标准并未要求葡萄酒需标注“赏味期限”。赏味期过了且仍在销售的葡萄酒

北京:打假人买假茅台索赔10倍被驳

  职业打假人带着公证员购买10箱茅台并封存,随即以假冒产品为由将销售者诉至法院,要求退赔购物款并10倍赔偿。法院审理后认为,购买者为职业打假人而非消费者,故驳回购买者10倍赔偿的诉求。购买者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以法院为工具,浪费司法资源,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带着公证员买假酒  直接

最高法出新规-明确“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维权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依据新修订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法律,为法院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准则。明确了“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消费者权利、惩罚性赔偿不以消费者

新司法解释明起实施

  3月15日,最高法院制定的《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正式实行,其中,知假买假不影响消费者维权的相关规定非常引人关注。   对此,许多基层法官预计,此类诉讼会大幅攀升。   新规去除两大诉讼门槛   王晓宇是海淀法院民四庭法官,她以2012年的一起典型案件来解释新规。原

假人参的健脾作用

  聂建华等应用大黄泻下结合定期禁食方法,复制脾气虚动物模型,观察土人参根对脾虚大鼠模型生理功能,GAS、MOT,细胞因子IgM、IgG、C3、C4的影响。结果表明假人参根能促进脾虚大鼠机体生长发育,提高GAS、MOT、IgM、IgG、C3、C4水平。假人参根有显著的健脾益气作用,其作用机制与提高胃

假人参的形态特征

  多年生草本;根状茎短,竹鞭状,横生,有2至几条肉质根;肉质根圆柱形,长约2-4厘米,直径约1厘米,干时有纵皱纹。地上茎单生,高约40厘米,有纵纹,无毛,基部有宿存鳞片。叶为掌状复叶,4枚轮生于茎顶;叶柄长4-5厘米,有纵纹,无毛;托叶小,披针形,长5-6毫米;小叶片3-4,薄膜质,透明,倒卵状椭

假人参的主要变种

  1、假人参(原变种)  小叶片上面脉上密生刚毛,下面无毛;伞形花序有20-50朵花;花梗无毛。  根状茎在幼龄或短期栽培情况下较短,有肥大的肉质主根;叶柄 基部有微小、卵形或披针形的托叶。  根状茎细长,竹鞭状或串珠状,主根常不发育,有时也有肥大的肉质根;叶柄基部无托叶或稀有 托叶。  2、三七

假人参的种植技术

  1.播种育苗。一般采用种子繁殖,每亩用种量约50克。育苗移栽时,1份种子掺入10份细沙或草木灰,均匀撒播于苗床,覆盖地膜、小拱棚,保温保湿。苗龄30~40天,幼苗3~4片真叶时可移栽定植。也可在其生长过程中随时进行扦插繁殖,扦插后10天左右生根,极易成活。  2.整地做畦。选择肥沃、易灌易排的沙

食品安全法第148条

2015年10月1日,国家正式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一百四十八条内容为:“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

北京:包装不符合标准也须十倍赔偿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召开“《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据悉,2015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房山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食品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23件,23名原告全部为职业打假人,并全部要求生产经营者十倍赔偿。诉讼中,职业打假人并非以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索赔,而是多以商品包装

云南打“组合拳”保障食品安全

  上餐馆担心“地沟油”,在家做饭怕“毒米线”,就连进口奶粉如今也不是百分之百靠谱了,食品安全从来没像今天这样让人忧心。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3年云南省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8个方案的通知,涉及餐桌安全、饲料农药、地方特色食品、进出口食品、儿童食品、农村学生营养改善

新消法公开征求意见:“职业打假”将不再受消法保护

  工商总局近日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共70条规定,当中第二条的内容,引起了较多关注和讨论。当中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这项有关“适用对象”的界定,也被认为是所谓的“职业打假人”将不再

北京:销售过期食品-屈臣氏被判十倍赔偿

  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宫某于屈臣氏第五分店的超市购买了1盒左旋肉碱蛋白饮料,消费金额共计35元,而该商品已经过了保质期。宫某认为,屈臣氏第五分店销售过期失效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给其造成了损失,应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屈臣氏公司退货退款

假人参的药理作用

  抗氧化作用  张健经对假人参叶和根中抗氧化成分的含量和活性的研究分析,并分别对维生素C、可溶性糖、POD、CAT、GSH一PX等含量进行了量化分析,得出其根部的总抗氧化能力较高。SOD活性较高,总抗氧化能力较强,具有一定的开发利用价值。[5]  神经营养  冉靓通过诱导大鼠嗜路神经瘤PC12细胞

国产食品起洋名-傍进口食品打擦边球

  消费者在商场选购零食时,经常见到过“丹麦曲奇”、“美国豌豆”、“瑞士卷”、“加州西梅”等貌似来自国外的产品。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不少看似进口的零食与产品标称的地名并没有多大关系,有些仅是原料来自国外,更有不少标称外国地名的零食是地地道道的国货。  工商部门表示,国产的“洋名”产品,如果商标合法、质

食品检测不给力-监管只好打酱油

  制定食品标准,意在规范制作程序,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但目前,食品行业却存在“有标准,没检测”的情况。这不但让相关的食品标准和规定处于虚置状态,也让监管人员无处下手。   近日港媒报道称,发现有不法商贩研发了一种“化学酱油”出售,只要将砂糖、精盐、味精、酵母抽取物、水解植物蛋白质、肌苷

食品安全监管要打建并举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大力开展安全食品市场建设“食品安全”是近年来两会上的热点问题。今年两会上,许多委员再次“老生常谈”,为解决“管而不绝”、“打而不死”的食品安全事件建言献策。 “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可以说是‘以打为主’,应当打建并举。”民建湖北省副主委、湖北省工商局副局长

食品检测技术食品检测职业道德基本内容

食品检测员职业道德:指从事食品检测的人员在工作中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所从事的业务活动中以此约束自己,同时又对社会承担道德责任和义务。食品检测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科学严谨、不断进取;注重调查、实事求是;团结共事、宽厚容人;遵纪守法、讲究公德。食品检测员职业道德的倡议:国家

新加坡发布2013年食品条例(修正案)

  据新加坡农粮局(AVA)消息,7月8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兽医局(AVA)发布2013年食品条例(修正案),将于2013年8月1日生效。   该修正案新增加了9种食品添加剂,规定了婴儿配方奶粉中聚葡萄糖的最大含量不得超过0.2g/100ml,以及二甲基二碳酸盐使用量的清晰释义;规定了真菌毒素黄曲霉毒

韩国食品添加剂标准拟修订案

  5月份,韩国向WTO发布了G/SPS/N/KOR/361通报,对食品添加剂做出了新的规定,以下两项需引起重视:  1. 韩国删除了脂肪含量0.1g/kg以下的食用肉(家禽类)中丁基羟基茴香醚限量。而CAC标准和我国规定,在经加工整块或切块的肉、家禽和野味制品中丁基羟基茴香醚限量为200

市场监管总局6人因疫苗案免职-问责板子为何打他们身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18日发布消息,吉林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案件暴露出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督指导不力、审查把关不严、失察失责等诸多漏洞。17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

食药监总局:专项整治出重拳-综合治理为民生

  如何尽快让百姓看到改革成效,增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是摆在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面前的重要任务。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主要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今年来部署开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行动。保健食品"打四非"   保健食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和非法宣传是保健食品生产销售

知假买假获惩罚性赔偿不是“法律过分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一批共10个涉互联网典型案例,其中2号案例是徐瑞云诉敬子桥、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以下简称“徐案”)。具体案情是,原告在2016年10月26日至同年11月29日,分4次在被告敬子桥经营的淘宝店购买了5043.50元的俄罗斯进口奶粉,后发现涉案奶粉不是我国

假人参的解毒消痛作用

  聂建华等从痛肿疔疮疾病人手,通过观察假人参叶体外抗菌实验,对二甲苯致小鼠耳肿胀的影响,对小鼠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增高的影响,以及对大鼠棉球肉芽肿的影响,探讨土人参叶解毒消痈的功效,并对其作用机制初步评价。发现高中剂量假人参叶水煎液能显著降低二甲苯致小耳肿胀的肿胀度,减少小鼠腹腔皮肤毛细血管通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