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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侦破非法倾倒危废案

挖掘机正在挖起废弃矿井中的危险废物。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出台以来,湖北省组织开展了对《解释》的广泛学习和讨论,积极办案执法,以案释法,严厉查办环境违法行为。 日前,湖北省黄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大冶市“7·13”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的查处情况。目前,非法倾倒的危险废物得到了有效监控,安全处置和环境修复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代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据悉,这是继蕲春县污染环境案侦破以来,湖北省又一起环境污染入刑案件。 群众举报非法倾倒,环保部门快速反应 7月13日上午8点左右,大冶市环保局接到村民举报,大冶市还地桥镇东庄村三井煤矿废弃地堆放了具有刺激性气味的不明物质,周边青草只要沾上都发黄枯萎。 接到举报后,大冶市环保局立即组织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监察人员使用便携式重金属检测仪检测后,初步确定这些不明物质含有铅......阅读全文

环保部严格要求“十三五”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法规制度

环境保护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环境保护部在广泛征求并研究采纳各省(区、市)环境保护厅(局)和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意见后,于近日发布

环保部发布2016新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记者从环保部获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近日由环保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向社会发布,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新版名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遵循连续性、实用性、动态性等原则,不仅调整了危险废物名录,还增加了《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20

环保部等发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卫生部今天联合发布了《“十二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提高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水平。   这位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期间,全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法规体系基

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安全处置方法分析

  医疗危险废物对生物和环境有着较大危害,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十分明确且长久的,医疗领域作为关乎社会大众健康的核心领域,必然会有许多危险废物不断产生,影响生态环境,威胁大众生命安全。而且医疗领域的危险废物通常会有特殊的处理要求,对于环境的影响更大,因此更要思考安全处置的方法,做好废物处理,维护生态环

环保部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2001年以来,我国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量增加,且类别繁多、性质复杂。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不能适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的需要,有必要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

环保部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今日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修订草案)》。  会议认为,2001年以来,我国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量增加,且类别繁多、性质复杂。现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不能适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管理的需要,有必要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规定,

环境保护部督办江苏靖江危险废物污染问题

  媒体近日报道称,有群众举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和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长期、大量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水和饮用水源。环境保护部对此高度重视,并于9月28日上午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成立调查组,联合江苏省环保厅进行督办,要求尽快查清事实,对有关环境违法问题,无论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名  称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关于征求《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我部研究起草了《危险废物转移

专家称七成危险废物失控 潜在环境风险高

  近期发生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地污染事件引发各方广泛的关注,“危险废物”也进入人们的视野。5月10日,环境保护部专家称,目前我国大约有七成的危险废物尚未纳入环保部门的统计范围之内,大量环境风险处于不可控状态。  有企业将废酸排入市政管道  在当日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举办的“废硫酸环境监管

危险废物处置关系环境安全 应强化运输过程监管

  危废处置关系到环境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的现象不断发生,造成的危害和后果非常严重。笔者认为,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转移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从源头准确掌握产生总量。各级环保部门要突出源头管理,针对产生危废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排查,对照企业可研、环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