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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要求企业公开排污信息

11月15日 从浙江省环保厅了解到,浙江省本月已正式启动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明确要求1000多家国控重点监控企业率先开展自行监测,及时发布相关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15日,登入该平台时可发现,系统要求企业录入的监测信息包括手工和自动数据两种,污染类型则包括废气和废水等,监测因子有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等。 同时,该系统还要求企业公布自行监测方案,其中就包括法人代表、联系方式、监测指标等信息。 浙江省环保厅监测与信息处处长张福健介绍,相关企业可选择录入自动监测信息,也可以选择手动监测信息。但需要明确的是,监测信息平台要求公开的不仅是氨氮、总磷等一般监测项目,还包括企业在通过环境评价要求时,所列明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监测方案等。 据了解,浙江省不少企业尚未设立自行监测机构或委托监测,现有自测能力的企业存在自测行为不规范、自测数据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为此,浙江省环保厅要求排污企业增加资金投......阅读全文

浙江环保厅厅长被免职

  昨天,浙江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一系列人事任免:决定免去徐震的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厅长职务;任命斯金锦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俞新尧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刘晓刚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省环保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将被严惩

  为了依法查处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提升环境监测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省环保厅近日发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实施细则》。  《细测》明确篡改监测数据,系指利用某种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条件,故意干预环境监测活动的正常开展,导致监测数据失真的行为,包括17种

江苏环保厅监测仪器中标结果公布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省环境保护厅委托,就环境监测仪器(大型)(JSZC-G2011-13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侯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标书编号:环境监测仪器(大型)(JSZC-G2011-13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环保多功能气象监测系统对浙江港口气体监测

气象监测系统是气象灾害监测的。气象监测系统适用于风向 风速 降雨量 温度湿度 气压 现场监测等气象要素。其次,气象监测系统是根据当地环境所气象环境监测设计的多元微气象监测装置,收集的气象参数及其变化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到监测分析系统。如遇异常天气情况,会提醒管理人员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一、系统概述多参数

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适应新常态 融入大布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时代和全局的角度,深刻回答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和战略布局,不仅在实践中开辟了治国理政的新境界,而且在理论上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

浙江省环保厅厅长表态:曝出来的污染企业都要查

  昨天下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只有一个主题:浙江老百姓喝的水,到底安不安全?   在分组审议中,省环保厅、省卫生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的一把手,现场接受了委员们的询问。   “我现在喝的水到底干不干净,有没有受到污染?”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天行一上来,就把最核心的问题抛向省环保厅厅

宁夏环保厅1530万监测仪器大单公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1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不含车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委托计划编号:2012NCZ0237 采购文件编号:NXSZ/A12031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内容: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   定标日期:2012年4月20日 采

浙江环保厅:绝不能让生态环境拖了全面小康的后腿

浙江省武义县熟溪湿地公园是“五水共治”的重点项目。首期履坦镇坛头湿地公园位于境内武义江与白鹭溪交汇处,总面积600亩,工程于去年开始动工,今年5月将建成。   “浙江省有望于2015年实现全面小康,较全国提前近5年。”2014年年底,在杭州市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浙江)全面小康论坛传来的好消息令人鼓舞。

宁夏环保厅采购300余台监测仪器设备

  夏中天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委托,为所需2009年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仪器设备以及相关服务进行代理采购业务。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以及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 购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联 系

江苏环保厅停止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获悉,关于停止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通知,内容如下:  苏环办﹝2016﹞15号  关于停止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环保局: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苏政发﹝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