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0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根据国家经委、计委、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恢复纤维检验机构的联合通知》([1979]236号),恢复了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行政隶属当时的自治区标准计量局,业务受中国纤维检验局领导。具有对纤维及纤维制品的质量管理、检验和执法三种职能。
在2001年的机构改革中,自治区编委下发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及盟市、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内机编发[2001]第156号)中明确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由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相当于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实行全额拨款。
主要职能是:经授权承担纤维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对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检查;参与有关部门对纤维经营活动的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承担纤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组织量值传递,对纤维专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承担有关纤维检验技术的科研、信息统计工作。
2007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内人发[2007]39号)《关于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通知》文件下发,明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
检验形象
质量方针
科学公正 准确高效 服务一流
质量目标
1.控制性目标
a.检验报告事故率小于5‰;
b.检验报告及时率为98%;
c.检验报告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发展性目标
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级实验室。
职业行为规范承诺
科学的工作态度,公正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专业的技术水平,高效优质的服务。
服务质量承诺
1.在检测工作中,为所有客户提供同等的服务。
2.服务保持独立性和诚实性,不受来自行政、商务、财务等方面的干扰和压力的影响。
2.严格按照规定和客户商定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开展检测工作,并依据客观检测数据按相关的标准评估产品质量。
4.对客户提供的与检验有关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
5.本局(中心)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产品检验的有关法律、法规,奉公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不准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执法规范形象
执法形象
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
科学权威的技术执法形象;
可亲可信的人民纤检形象。
执法规范
一、行政执法“五公开”
(一)公开执法人员身份;
(二)公开行政处罚程序;
(三)公开行政处罚依据;
(四)公开行政处罚的决定;
(五)公开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二、执行公务“十不准”
(一)不准以言代法,严禁执法中的随意行为;
(二)不准在行政相对人员处用餐,参加宴请和营业性娱乐活动;
(三)不准对行政相对人刁难和打击报复;
(四)不准在执法时购物或者在购物时执法;
(五)不准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索要购买商品;
(六)不准以试用、借用和抽检名义将检验产品据为己有;
(七)不准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违反法定的处罚程序;
(八)不准以物代罚、以收代罚、以罚代纪和以罚代刑;
(九)不准私自处理和留置罚没财物;
(十)不准替行政相对人员说情、出谋划策、通风报信和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三、依法行政“八要求”
(一)要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违法乱纪;
(二)要克己奉公,无私无畏,不以权谋私;
(三)要光明磊落,刚直不阿,不营私舞弊;
(四)要认真负责,避免差错,不敷衍了事;
(五)要坚持原则,保守秘密,不随意许诺;
(六)要宣传法制,热情服务,不以言代法;
(七)要协调配合,任劳任怨,不拖延推诿;
(八)要加强学习,精通业务,不浅尝辄止。
四、办案“二十四字”原则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用法准确,处理恰当;
程序规范,文书齐全。
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展览馆东路
邮编:010010
电话:0471-4914045
邮箱:nmxjj@email.nm.cninf
网址:http://www.nmxjj.cn/
4月1日,由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南大学校长李建成牵头的“地球时空基准”国家基础科学中心正式在长沙启动。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于2016年开始试点建设,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定位最高的基金项目,旨在瞄准国际科......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原文如下:国务院关于《上海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24〕3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海关总署:你们《关于设立......
有记者问:当地时间1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13家中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未经验证清单”。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答:中方注意到有关情况。美方做法罔顾双方合作事实、损害双方合作基础,阻碍企业开展正常经......
公安食药环检验鉴定实验室揭牌仪式12月4日在京举行。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击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报告精神,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公安部鉴定中心联合建立公......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提醒相关企业和个人谨慎销售可制毒物品。详情如下:为依法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制毒物品的管控,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11月16日向全社会发布《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通告》。......
8月28日至10月25日,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计量院”)顺利完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亚太计量规划组织(APMP)的国际同行评审,中国计量院副院长杨平出席评审会......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协)主席万钢22日提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科技组织和科技人才同国际对接,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由中国科协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五届中国科协年会当天在合肥开......
8月21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基金委)七届五次全委会召开。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市基金委主任张继红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宇蕾主......
第36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26日到公安部和北京市调研禁毒工作,看望慰问基层禁毒工作者。他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据悉,为深化促进厦门市毒品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提质增效,6月25日,厦门市禁毒委员会与厦门大学在厦门大学颂恩楼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开启为期五年的新一轮战略“长跑”。据了解,双方开展的战略合作将紧紧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