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15 10:48 原文链接: 朋友圈卖“私房菜”要持证

  麻辣小龙虾、定制蛋糕、秘制火锅……如今,很多网友一打开微信,就会被朋友圈各种私人定制、私房秘制的食品售卖信息“狂轰滥炸”。

   您是不是也经常被那些诱人的图片和朋友们口口相传的“神秘味道”馋得不能自持,但动心的时候,也会担心食材的品质和卫生状况,也会怀疑没有信得过的资质,万一吃出问题怎么维权。但因为有了“朋友”或“朋友的朋友”这份“信任担保”,最终,还是禁不住美食的诱惑下了单。事实上,在过去,即使您选择较真地继续求证卖家的资质,也基本是徒劳,因为网络销售食品的监管一直不够规范,还存在很多的盲区。不过,今后将有所改变,网上销售自制食品,有望很快就被戴上紧箍咒。近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就《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首次将网络经营食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网销”美食今后或需持证

   昨日,新文化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中获悉,公开征求意见将截止到9月18日。意见稿对网络食品经营者的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规定。据悉,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并在其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如不能提供经营者具体信息须担责。

   意见稿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违法行为由网络食品经营者经营许可、备案所在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所在地县级以上食药监部门管辖。不能确认网络食品经营者所在地的,由第三方平台所在地食药监部门管辖。未经许可或者备案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由其所在地县级食药部门管辖。省级食药监部门对网络食品违法案件查处结果及时汇总,并上报国家食药监总局。

   其中第四条明确,“食药监部门为网络食品经营的监管主体。”这意味着,如果正式意见出台,今后在网上卖食品的商家也要和实体商家一样办证备案。

   卖家信息“有选择”性公开

   网络食品售卖有法可依箭在弦上,那么眼下的市场现状如何?

   新文化记者在随后的调查采访中发现,除了光鲜醒目的产品宣传照片和商品文字介绍外,对于食品标准、有无防腐剂、配料、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的信息均无呈现。实际上,商家中有选择性的信息公开,消费者也是心知肚明。

   “我以前经常在网上买些食品,比如鸭脖、海丁,现在不咋敢买了,到手的包装盒,有的连商家品牌名都没有,有一次吃后有点闹肚子,但因为是朋友推介的,也就忍了。”长春市民吴女士说。

   那么网络销售自制食品过程中,本地接到的投诉多不多?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表示,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来看,这方面的投诉并不是很多。“因为都是当天送达,一方面消费者对于食品比较谨慎,商家销售也比较谨慎。”她说。

   ■担忧

   执行力度有待观察

   经营要办证,营销要合法,微商们对于意见,又有怎样的看法?

   夏先生做微商时间不长,主打私人定制蛋糕、甜品销售。“固定客户有200多人,每月有万元收入。”他说,因为拥有独立工作室,也没办过证件,但是读了意见稿发现这是一个好事。对于没有正规生产能力的不良微商,在正规手续商家面前,劣势将非常明显,这有利于诚信商家的成长。

   同样的问题,曾有过食品、水果销售经历的微商刘禹成认为,方向肯定是好的,但执行起来会有一定难度。“自制食品都有秘方,要不要全都申报到位,不写全不规范,写全了涉及商业秘密,现在这些都还看不到。”他说,另外朋友圈相对私密,如果没人举报,少数人肯定有侥幸心理,特别是追求短期利益的人,不会主动办理,法规执行力度,有待观察。

   ■观察

   从野蛮成长到规范经营

   那么,意见稿的出台透露了哪些信号?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认为,对于电商、微商而言,国家出台意见稿,所传递是一种积极信号,合理引导行业的繁荣,让野蛮成长朝着规范经营过渡。他认为,网络食品销售行业,未来将会拼诚信、拼资质、拼品质,没有这些,很难生存。

   万擎咨询CEO鲁振旺认为,眼下社会各界聚焦问题食品、过期食品。意见稿的出台,对于解决和约束这种问题,提供良好的法律支撑。一旦落地,将对网销自制食品领域,产生积极推动作用。“个体工商户必须证件齐全,网销者也应该遵守,一刀切背后,其实是对追溯问题产品提供法律保障。谁卖问题产品,谁就承担法律责任。”他表示,监管真空的退去,意味着行业健康发展的开始,利好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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