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23 13:07 原文链接: 聚焦2015年全国各省重大科研仪器共享成果

  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是用于探索科技,实现技术变革的复杂科学研究系统,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重大科技问题的技术基础和重要手段。近年来,科研设施与仪器规模持续增长,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综合效益日益显现。同时,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部分科研设施与仪器重复建设和购置,存在部门化、单位化、个人化的倾向,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为了提高大型仪器的利用效率,更好的服务于科研与社会,国务院在2014年底发布《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转眼2015年即将结束,大型仪器共享成果究竟如何?

  浙江:大型科研仪器将开放共享创新券“倒逼”

  2015年2月13日,浙江全省公众创业创新服务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省人民大会堂召开。会议决定了浙江省省级科技创新载体的50000台(套)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此举将盘活微小企业的科研发展,而用“创新券”代替科研经费的倒逼模式,将更好地保证申请科研经费企业真正将经费用于科研。

  浙江省科技厅厅长周国辉介绍,目前,已成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将负责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实施和管理。“科研仪器共享后,每年可服务企业50万家次,带动50万人创新创业,使科研仪器设备使用率提高5个百分点。”周国辉说,科研仪器的共享将一定程度上满足浙江中小企业的创新需求,今后浙江省500家以上省级科技创新载体的50000台(套)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

  山东:青岛加快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建设

  2015年5月,山东省青岛市积极推进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大型科学仪器使用率,服务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截至5月中旬,青岛市服务平台入网大型科学仪器达到2503台(套),设备总价值超过18亿元,涉及13个仪器类别、21个应用领域,可以提供700多项公共检测服务,惠及全市560多家研究机构、2000多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从2011年至今,青岛市大型科学仪器协作服务平台共办理仪器共享服务11676笔,市财政按照合同额5%-10%给予测试补贴,进一步降低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成本。

  甘肃: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面向全省开放共享

  2015年7月,甘肃省科技厅组织省内部分科研院所和高校面向社会全面开放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设施。首批面向社会开放科研仪器设备和设施的单位共有23家,单价20万元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共计1183台(套),设备原值已超过2.3亿元。据了解,这批仪器设备主要包括科学分析仪器、计量检测仪

  器、大型高精度电子显微镜、特种检测仪器、超级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食品化工类分析设备等,其可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环境保护、机械制造、食品安全、软件设计、生物医药、新型材料等行业和领域。

  2015年10月,在组织完成首批23家仪器开放单位的工作基础上,甘肃省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继续针对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进行了第二批仪器开放单位的征集工作。第二批开放共享单位(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共110家,仪器设备597台套,仪器原值近5亿元人民币。

  湖南:知识共享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

  2015年8月,湖南省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创新型湖南建设,加快科研设施和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相关部门建立向社会开放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网络管理平台,将所有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和仪器纳入平台管理。该服务平台统一纳入全省网络管理平台,并通过全省网络管理平台建立完善科研设施和仪器运行和开放情况的记录,向社会发布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制度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12月,湖南大学启动大型仪器设备面向本科生开放工作,计划支持81个大学生实践研究项目、6个培训项目,现已进入学生在线申报阶段。此举旨在促进湖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科研仪器设备利用率,依托仪器设备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设备使用申报、审核等环节均依托“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现网络在线管理。

  广东:推进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

  9月1日,根据广东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科技厅在广州组织召开了有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质监局以及相关地市科技主管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试点单位参加的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试点工作会议,全面启动推进试点工作。广东科技主管部门历来高度重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始建于1997年的广州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共用网,是科技部支持的国家八个省市协作共用试点网之一,于1998年正式对外开放服务。2006年,根据科技部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部署,为充分发挥广州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由广东省牵头,联合广西、福建、海南三省区共同建设泛珠三角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同时,组建广东省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据有关部门对部分仪器抽样统计,广州地区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启动前的1998年,仪器年开机时数为726小时;入网后的1999年仪器年开机时数为888小时,从2000年开始,仪器年开机时数保持在1200小时以上,2010年度入网仪器的台均开机时数约为1510小时,台均服务机时数为1320小时。

  河北:石家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服务成效显著

  2015年9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4年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信息共享平台评估报告》出炉,石家庄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在调查的20家具备基本服务功能且有独立网址的地市级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站综合评估中排名全国第一。统计显示,石家庄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网站访问量达到20万多次,累计为4000多家企业、单位技术创新提供检验检测服务6万余次,成为石家庄市企业创新的新利器。

  该平台自2011年投入运行以来,整合驻石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大型仪器设备2600台(套),入网单位达300余家,加盟服务专家1600多位,仪器原值22亿元。

  江苏:发布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

  2015年10月,江苏省正式发布《关于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106号)。要求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企业中的大型科学装置、科学仪器服务单元和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学仪器设备向社会开放。提出力争用2-3年时间,在全省基本建成覆盖各类科研设施与仪器、统一规范、功能完备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的目标。《意见》的颁布将加快推进江苏省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有效地提高江苏省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江苏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江苏省是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大省,近年来科研投入持续增长,2014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达1630亿元,占GDP比重达2.5%,全省高校院所拥有5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4638台/套,总值56.65亿元,大型仪器年平均有效工作机时为1562.9小时,对外开放率为58.6%,由于体制机制方面原因,科技资源存在条块分割、重复建设的现象,开放共享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黑龙江:推进国家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试点

  2015年11月黑龙江省出台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试点工作方案。据了解,黑龙江省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成立6年来,在省科技厅的指导

  下,形成了“一手抓资源建设、一手抓服务落地”的“龙江平台模式”,受到科技部高度认可。目前,共享平台共加盟各类创新服务机构644家,整合入网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3794台(套),检测项目2.98万项,实现网上预约服务6.47万次,累计服务金额3.25亿元;建成开通了覆盖全省的13地市共享服务子平台和47个县(区)服务推送站点;累计核心服务企业用户已达2246家,梳理各类服务案例3899项;参与了科技部“中国农村三级医疗网”、黑土可持续利用与保护等项目共建,持续引入国家级区域优势资源服务全省创新创业。

  吉林:推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让仪器活起来

  2015年11月,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公共服务条件建设。推动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

  在《实施意见》颁布之前,吉林省政府就下发了《吉林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若干意见》,提出吉林省科技厅要会同有关部门与单位正式启动全吉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在摸清吉林省现有科研设施与仪器设备底数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科研设施与仪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逐步实现全吉林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的开放共享。两个《意见》让这些大型科研仪器活了起来。

  宁夏:召开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管理系统培训班

  11月6日,宁夏大仪办举办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管理系统培训班,旨在宣传解读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相关政策及培训宁夏大型仪器共享管理系统使用。区内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分中心、专业检测机构、大仪维修中心及相关仪器使用单位近7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2015年,为加快推进全区大型科学仪器

  向社会开放力度,进一步提高仪器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共享积极性,宁夏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联合设立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补贴专项,制定了《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宁夏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了“2014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补贴专项”工作,共补贴13家单位,总计150万元。

  内蒙古:建立合作框架支撑科研仪器共享

  12月15日,内蒙古科学技术厅与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呼和浩特市签署了科技合作框架协议。自治区科技厅在巩固现有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推动自治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同时引导大型国企参与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工作,并积极推进“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站建设工作。先后以包头稀土院为依托建立了有色检测服务基地、以内蒙古工业大学为依托建立了煤化工研究试验服务基地,建立了巴彦淖尔市绿色农业区域工作站、阿拉善盟区域工作站、阿拉善左旗工作站、兴安盟科右中旗工作站。形成了以火炬中心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办公室为中心站,下设有色检测、煤化工两个专业服务工作站,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两个盟市工作站和阿拉善左旗、兴安盟科右中旗两个旗县工作站的“一点多子多中心网络”为工作框架的科技条件需求与服务支撑体系。

  贵州: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将向社会开放

  2015年12月,为加快贵州省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转发省科技厅《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到2017年,建立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省级共享信息服务平台,利用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入网率、利用率、共享率分别达到95%、80%、40%以上,基本解决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部门分割、单位独占、重复建设、闲置浪费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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