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9 17:34 原文链接: 浙江探索“1+3”模式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近年来,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强化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上的法律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基础和关键。食品企业作为对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主体,承担着首要社会责任。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从健全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过程的风险控制以及增设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三个方面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那么,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为了各级监管部门思考的问题。

  近年来,浙江省食药部门积极探索实施“1+3”模式,在对企业分类分级监管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监督评审、随机抽查和自查报告核查,多管齐下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1+3”模式,关键是围绕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进行综合施策。

  所谓“1”,是指实施风险分级一个标准。修订出台《浙江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及分类监管办法》,在对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等级评价的基础上,按风险级别从低到高分A、B、C、D四个等级,依次实施一般监管、常规监管、重点监管和加严监管。风险分级情况作为制定各类监督检查计划的依据。2015年全省食品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分类评价8250家,其中A、B、C、D级企业数分别占26%、52%、19%、3%.

  所谓“3”,是指在分级分类基础上采取的三种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监督评审、随机抽查以及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核查。

  在监督评审方面,浙江省侧重于对企业生产条件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及许可工作规范性、技术审评质量进行审核评估。依据《浙江省食品生产许可监督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按照风险等级及总量不少于8%的比例,进行随机现场监督评审。其中省局以异地交叉评审方式进行检查评审,2015年省局组织开展了对46家企业的现场监督评审,判定不合格企业1家,落实各类整改事项230项。

  与此同时,浙江省侧重于对企业生产环境、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使用、回收食品处置及被查处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或者暗访调查,省局每年组织2次,抽查企业每市每次不少于5家;市局每季度组织1次,抽查企业每县(市、区)每次不少于5家;县级局每月组织1次,每次抽查原则上不少于辖区企业的3%.2016年上半年浙江省食药局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杭州、湖州、绍兴16家黄酒调味料酒生产企业的双随机检查,发现违规使用食用酒精和色素冒充黄酒等问题1起,移交当地立案查处。

  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核查上,浙江省侧重于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情况进行核查。在企业提交主体责任自查报告的基础上,按照A级企业15%、B级企业20%、C级企业25%、D级企业100%的比例,对自查报告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现场核查。2015年,全省食品生产企业应提交自查报告14464份,实际提交14105份,自查报告执行率为97.5%,现场核查5899份。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关键是要落实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打铁还需自身硬”,浙江在推动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的道路上不断探索前行。

相关文章

韩国查处40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食品企业

3月3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2020年2月6日~2020年2月28日对在外卖餐厅、外卖市场等中生产、销售饭菜的3237家线上食品企业进行了检查,查处40家违反《食品卫生法》的......

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培训成功于上海举办

12月19-20日,由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食品伙伴网联合举办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解读培训在上海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200余位食品行业精英参与其中。本期培训由食品伙伴网信息服务事业部杨......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着重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名以食为天,解决好吃饭问题始终是人们所关注的重点,同样是治理国政的头等大事,而法治则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根本,2015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力推动了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升。为......

解读|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亮点解读

2019年10月1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第721号,公布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经过研究比对,现对新版食品安......

国务院令第721号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12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克强2019年10......

食品新业态发展与食品安全法治创新

编者按日前,2018中国食品安全法治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论坛聚焦“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背景下的餐饮业态法治治理”,有150余位专业人士出席。研讨会上针对食品安全法制建设、监管经验、实践难题等方面进行了......

《食品安全法》取消食品“QS”标志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新《食品安全法》早在2015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

新食品原料未通过安全性评估,经营者责任如何认定

【案情】某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超市销售的涉案食品配料中标注有“薰衣草”。经由涉案食品生产商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查,确认该食品确将“薰衣草”作为食品原料添加使用。原国家食......

代加工食品不合格,应处罚谁?

【案情】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某局移送的案件线索,称其辖区内的某经贸公司委托历城区某生产企业生产的馒头在销售环节抽检不合格,该生产企业涉嫌超范围使用添加剂。执法人员接到案件线索后,立即进......

涂改“生日”被罚不服法院支持市场监管部门50余万元处罚

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是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食品标签内容之一。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保山市果润实业有限公司等经营户在食品的“生产日期”上动起了歪脑筋。接到群众举报后,保山市隆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这起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