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4 16:06 原文链接: 京津冀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治理如何破局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

  《攻坚方案》及6个配套方案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大气污染治理将会产生哪些影响?哪些举措是亮点?记者为此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院长、教授贺克斌,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首席科学家柴发合。

  最大的亮点是“1+6”方案体系设计

  中国环境报:《攻坚方案》中提出了很多举措,被认为是最严格、最具可操作性。那么,与京津冀之前以及正在采取的措施相比,此次攻坚的亮点体现在哪里?

  柴发合:最大的亮点就是 “1+6”的方案体系设计。“1”就是《攻坚方案》,“6”包括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巡查方案、专项督察方案、量化问责规定、信息公开方案和宣传方案等6个配套文件。

  这是一套目标明确、任务细化、夯实责任、系统推进的组合拳,有着鲜明的特点。其核心要求是《攻坚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并由6个配套文件来保障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

  《攻坚方案》基于《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但目标更加明确,并首次提出了秋冬季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差别化的PM2.5浓度下降指标。这些指标针对性很强,因为能否完成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关键在秋冬季,同时也考虑到各地完成指标的差异性和可达性。通过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实现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表明政府治理污染的决心和信心,同时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攻坚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区域就是“2+26”城市;重点时段就是秋冬季、采暖期;重点领域就是“两散”,即散煤和“散乱污”企业治理,同时兼顾机动车、扬尘、矿山开发治理等;重点问题包括: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以及各地普遍存在的责任不明确、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到县区一级,有的还没有行动起来。

  与以往的同类方案相比,《攻坚方案》提出了更加严格、更加具体的标本兼治措施,包括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共11大项、32小项,并从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督查巡查、经济政策支持、加强科技攻关、严格考核问责等方面提出了相应保障措施,推动秋冬季强化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为落实《攻坚方案》,制定了6个配套文件,完善了配套制度体系,从创新督察机制、强化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宣传报道制度等方面作出系统安排,不仅将有效保障《攻坚方案》的落实,而且对大气污染治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也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贺克斌:“1+6”方案体系是一个总体方案。过去很多总体方案大多提出的是定性要求,即使提出定量要求,幅度也较大。而这次“1+6”方案体系的亮点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

  一是全面提升了治理措施的力度和精细度。“1+6”方案体系对治理的范围和减排的力度要求更大。尤其是对“两散”——散煤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污染治理的措施、范围、数量的规定几乎提升了一倍。在精细度方面,对每个城市,乃至区县、行业、工艺措施等都有详细的指标要求。

  二是全面提升了监测网络的力度和精细度。对环境监测网络系统规定到区县一级,使对环境问题的判断更加精准、效果更加明显。

  三是全面提升了监管体系的力度和精细度。以往很多环境监管措施力度不足,导致出现问题时找不到责任区域和责任人,而“1+6”方案体系规定了信息公开等内容,加大了相关监管措施的落地力度,推进了环境监管体系的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务实的方案体系。

  将目标直接对准“最难啃的骨头”

  中国环境报:《攻坚方案》为何将加强监测管理放在措施首位?强调加强监测管理,当前的意义何在?

  贺克斌:监测数据既是分析污染态势的重要依据,又是评估治理效果的根本判据。

  《攻坚方案》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要全面提升治理措施的精细度,将原有省市级为核心的监测网络前推到区县级,并进一步强化数据的质控和及时传输,这是保障提升治理措施的精细度并实现落地实施的基本前提。因此,将加强监测管理放在措施首位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