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30 09:52 原文链接: 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

根据中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已在研制的新药,在进行临床试验或使用之前应先得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

为了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和使临床的结论可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需要新药研制单位根据药品临床前的研究结果制定一个临时性的质量标准,该标准一旦获得国家食品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即为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

临床研究用药品质量标准仅在临床试验期间有效,并且仅供研制单位与临床试验单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