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12-06 09:46 原文链接: 防控结合改善空气质量区域防控结合是最大亮点

  12月5日,被视为应对PM2.5问题的系统性方案《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这也是我国首个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到201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5%,针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复合型污染十分严重的特点,要求这些区域PM2.5年均浓度下降6%。”12月5日,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司长赵华林首次对外明确我国PM2.5的防控目标。

  当日,环境保护部正式发布《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被视为应对公众强烈关注的PM2.5问题的系统性“药方”。

  导向转变 设定防治目标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导向正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改善环境质量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我国大气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7个PM2.5监测试点城市年均浓度超出国家二级标准14%至15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每年出现灰霾天数100天以上。空气质量已经成为百姓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

  正因如此,《规划》首次提出了大气质量改善的目标,即到2015年,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10%、10%、7%、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此举改变了长期以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以控制污染排放为根本目标的工作思路。

  《规划》同时明确提出污染减排目标:到2015年,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排放量分别下降12%、13%、10%。

  “这些目标是基于各地GDP增速、现有减排措施等精心测算出来的,既考虑了增量,也考虑了减量,是较为合理的。某些地区的目标可能还高于整体目标,如北京已提出到2015年PM2.5年均浓度下降15%。”中国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表示。

  《规划》首次提出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控制,将建立城市、工业园区或企业不同层次的VOCs综合防治试点。“VOCs是PM2.5二次颗粒物形成的重要介质,控制VOCs不仅能直接减少污染,更能有效降低PM2.5污染。”赵华林表示,这些目标的设定,意味着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导向正逐步由污染物总量控制向改善环境质量转变,由主要防治一次污染向既防治一次污染又注重二次污染转变。

  最大亮点 区域防控结合

  坚持统一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打破边界,进行统一规划,以减轻区域内不同城市间大气污染传输的相互影响

  PM2.5是一种区域性、复合型污染。我国城市间PM2.5污染相互影响显著,区域内大城市大气污染变化呈现明显的同步性,重污染天气一般在一天内先后出现,任何城市和地区难以“独善其身”。

  针对PM2.5污染的特点,《规划》重点体现了“协同”、“综合”、“联动”的思路:在控制对象上,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多污染物进行协同控制;在控制领域上,对工业源、面源、移动源进行综合控制;在控制方式上,推进区域各城市之间的联防联控。

  《规划》划定了13个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新疆乌鲁木齐城市群,涉及19个省、区、市,117个地级以上城市。这13个重点区域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人口最为密集、污染最为严重的代表性区域,以全国14%的国土面积,集中了48%的人口,消费了52%的煤炭、排放了48%的二氧化硫、51%的氮氧化物、42%的烟粉尘和50%的挥发性有机物。

  根据大气污染特征,《规划》将这13个重点区域划分为复合型污染严重型、复合型污染显现型、传统煤烟型,实施分类指导。在区域内,《规划》坚持统一管理、整体推进的原则,打破边界,进行统一规划,对不同省、区、市,提出统一的规划目标指标和共同的污染控制措施要求,以减轻区域内不同城市间大气污染传输的相互影响。

  总量控制 调整产业结构

  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纳入环评前置条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才能审批项目,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

  “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强化源头管理,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赵华林表示,《规划》创新了多项大气环境管理政策,以期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规划》提出,在13个重点区域内严格限制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高污染项目,对于重点控制区和大气环境质量超标城市,新建项目实施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一般控制区实行1.5倍削减量替代。重点控制区内新建项目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特别提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倍量消减替代”,即区域内所有新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其新增的污染物排放量必须用区域内其他项目的削减量进行替代。

  “这样才能做到增产减污。我们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标纳入环评前置条件,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才能审批项目,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赵华林说。

  《规划》同时提出,加强能源清洁利用,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探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与山东城市群施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逐步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目前,北京已经提出到2015年煤炭消费总量由目前的2700万吨下降到150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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