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碱度
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后,依法测定(附录Ⅵ H),pH值应为9.5 ~11.0。
2、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130 ℃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4.0 %(附录Ⅷ L)。
3、重金属
取本品1.0g,加水43mL溶解后,缓缓加稀盐酸3mL,随加随用强力振摇,滤过,弃去初滤液;取续滤液23mL,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依法检查(附录Ⅷ H 第一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4、无菌
取本品0.50g,加灭菌水10mL溶解后,依法检查(附录Ⅺ H),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