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25 11:33 原文链接: 江苏确定食药监管改革“三定”方案

  整合4个部门的职责,统一监管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

  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食安委办公室牌子,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

  多个部门管不住一只盐水鸭,今后,这样的现象有望消失。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方案指出,设立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省食药监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这个机构将统一监管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今后,食品安全监管将不再是“九龙治水”,老百姓再遇到食品药品方面的烦心事,可以直接找省食药监局。

  重组后的省食药监局新增职责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划入的职责:监督管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职责

  从省卫生厅划入的职责:组织实施药品法典的职责,组织起草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职责,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职责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等

  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划入的职责: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生产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化妆品生产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的职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医疗器械强制性认证的职责

  统一监管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

  一只盐水鸭,如果安全出了问题该找谁?按照以往的食品监管制度,鸭子在生产环节要找质监部门,流通环节则归工商部门管,要是消费者在餐馆吃到问题盐水鸭,需要到食药监部门反映……今后,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消费环节,都将由新组建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按照“三定”方案,省食药监局将整合卫生、工商、质监、现有食药监等部门的一些职责(具体见上图)。

  下放4项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省食药监局将下放4项职责到市级部门,包括:

  1.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2.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3.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职责下放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下放的同时,还将承担国家食药监总局下放的职责。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

  设4名副局长,6名食药稽查专员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15个内设机构,包括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食品餐饮监管处、药品注册管理处、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应急管理与宣传处等。

  此外还包括稽查局。该局将组织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计划。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审查和对下指导工作。

  在人员编制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6名。其中,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省卫生厅副厅长);食品药品安全总监1名;正副处长(主任、局长)41名,其中,正处长(主任、局长)17名,副处长(副主任、副局长)24名。同时,配备食品药品稽查专员6名(2名正处级、4名副处级)。

  挂省食安委办公室牌子,食品检测机构将整合

  重组后的省食药监局,将挂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如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另外,省食药监局还将整合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关注

  1.食品药品安全,今后都是“一家管”吗?

  这是不是意味着,所有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统统都要“一家管”?

  省食药监局与其他部门仍有分工合作。比如,省卫生厅会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

  另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卫生厅,建立重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在食品加工环节,省质监局仍要负责包装材料、容器、生产经营工具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2.遇到问题食品药品,老百姓该打哪个电话?

  以往,工商、质监等部门都有各自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按照安徽、河北石家庄等地重组食药监局的经验看,大多会统一公布电话。江苏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员表示,目前部门职责还没交接,班子也还没任命,因此现在不作回答。

  3.多部门移交食药职能,相关人员怎么调整?

  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移交部分职责后,此前负责这些工作的相关人员怎么办?是调整到新的省食药监局,还是在部门内换岗?省食药监局相关人士同样没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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