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设施的使用功能,分为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实验动物实验设施和实验动物特殊实验设施。
(1)实验动物生产设施
指用于实验动物生产的建筑物和设备的总称。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辅助区。
(2)实验动物实验设施
指以研究、试验、教学、生物制品、药品及相关产品生产、质控等为目的而进行实验动物实验的建筑物和设备的总和。包括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辅助区。
(3)实验动物特殊实验设施
包括感染动物实验设施(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和应用放射性物质或有害化学物质等进行动物实验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