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放疗引起的皮肤损伤:遵照医嘱,一般,一日敷用2-3次,每次敷用间隔相等,轻轻按摩以使皮肤吸收。II度烧伤和其它皮肤创伤:有必要咨询医生的意见。在清洁创伤后,于创伤表面敷上一厚层药物,重复敷用以使创伤处有足量的药物。若需要,请使用湿润的敷布包扎好。请勿使用干性吸水敷布包扎。I度烧伤:敷上一厚层直至皮肤不再吸收药物为止,并轻轻按摩。一日2-4次。若烧伤面积较大,请咨询医生。
不良反应
敷用后可能会发生轻微的、暂时性(15-30分钟)的疼痛(刺痒)。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发生接触性过敏反应;极少病例出现接触性湿疹,必须立即中断治疗。若发生本说明书为提到的副作用,请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