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2-25 14:31 原文链接: 三大亮点:《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版发布

  12月24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重新修订印发的《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解读。预案对秋冬季应急减排管控措施做出了较大调整,建立健全了应急减排差异化管理体系和正面清单制度,激发了企业治污减排的内生动力。

  预警分级去掉蓝色调整为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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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近年来我省重污染天气特征分布以及城市地理位置关系,将全省划分为三个区域,修订后的预案调整了区域二、区域三所含城市范围。

  区域一(中南部)包括: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市和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

  区域二(中东部)包括:唐山、廊坊、沧州、秦皇岛市;

  区域三(北部)包括:承德、张家口市。

  按照污染控制分区和污染范围,将预警分为城市预警和区域预警。

  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于蓝色预警启动时间仅为1天,启动预警需要动用很多社会资源,但实际产生的效果与动用的社会资源并不对等。因此取消蓝色预警,使每次重污染天气预警都能以最小的社会成本发挥最大的效益。

  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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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将21个企业分为A、B、C三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依据排污数量与治污水平,预案将所有涉气企业分为重点企业、小微涉气企业和其他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

  其中,重点企业是生态环境部印发的《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河北省十个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中明确的40个重点行业。

  各地对钢铁、焦化、铸造、碳素、医药(农药)等21个行业,根据其污染治理技术、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排放限值和运输方式等情况进行绩效评级,将企业分为A级、B级和C级,实施差异化管控;

  对水泥、砖瓦窑、包装印刷等19个行业,根据装备水平、产品结构、污染物治理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小微涉气企业是指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份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每年排放总量100公斤以下的企业,对此类企业重点管控重型柴油车辆,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

  其他企业则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施治、科学管控,严防“一刀切”。

  1640个企业纳入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今年,我省探索建立和实施了正面清单制度,选定全省重点工程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企业等领域的5554个项目(企业),建立了第一批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涉及1640个(家)项目(企业),其中重点工程项目257个、易地扶贫搬迁项目88个、新兴战略产业564家、重点出口企业731家。

  目前,在总结建立第一批正面清单经验的基础上,我省正在开展纳入第二批正面清单企业和项目的评估核查,推进建立第二批环境监管正面清单。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及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达到扬尘污染治理八条达标验收标准的,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仅对施工场地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等建设工序予以应急响应,其他建设工序正常施工。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综合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远程执法抽查、分表计电、视频监控、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对小微涉气每年排放污染物100公斤以下的优质高端产业,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重点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订单任务期间,优先保障,不停产、不限产,做好日常监管。

  全省共排查出涉气企业55619家

  今年,我省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工作明确了行业差异化绩效分级管控内容、减排基数核算方法、减排比例及核算方法、清单填报规范要求以及企业“一厂一策”编制要求等。

  通过对各市涉气企业的全面排查,全省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共55619家,比去年34422家增加21197家,增幅61.6%。其中,生态环境部明确的重点企业20084家、我省明确的重点企业3370家、其他企业32165家。

  同时,应急减排清单还包括建筑工地5683个,机动车1818万辆,非道路移动机械29.8万辆,也分别制定了差异化的管控措施。

  明确设置保障类企业和保障类车辆

  为保障涉民生、涉公共服务和正面清单等企业(项目)的正常生产、施工,预案中明确了保障类企业和保障类车辆的有关具体要求。

  保障类企业包括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企业,为纳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提供保障的工业企业。此类企业实施“以热定产”“以量定产”。原则上,保障类企业应达到B级绩效分级水平。未参与绩效评级的保障类企业,由各地本着环保标准从高从严、污染防治措施从严从细的原则,从优选取。保障类企业在预警期间仅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如超出允许生产经营范围、保障类工程未做到相关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类清单。

  保障类车辆包括保障民生和城市正常运行的运输车辆、为纳入正面清单的工业企业和重点建设工程运输物料的车辆等。原则上,使用重型载货车辆的保障类车辆,依法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柴油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危化品车辆除外)。同时,要求相关部门为保障类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划定允许通行路线,确保原辅料能够通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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