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适用于治疗敏感细菌所致的支气管炎及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骨和关节感染、败血症、 感染性心内膜炎、肝胆系统感染及眼、耳、鼻、喉科等感染。该品也可作为外科手术前的预防用药。该品不宜用于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对慢性尿路感染,尤其伴有尿路解剖异常者的疗效较差。该品不宜用于治疗淋病和梅毒。
用法用量
可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肌内注射:临用前加灭菌注射用水或 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使用。也可用适量5% 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3ml溶解。静脉注射:临用前加适量注射用水完全溶解后于3~5分钟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加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再用氯化钠或 葡萄糖注射液100毫升稀释后静脉滴注。
成人常用剂量:一次0.5~1g,一日2~4次,严重感染可增加至一日6g,分2~4次静脉给予。
儿童常用剂量:一日50~100mg/kg,分2~3次静脉缓慢推注,静脉滴注或肌内注射。
肾功能减退者的肌酐清除率大于50ml/min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药。肌酐清除率为20~50ml/min时,每8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11~34ml/min时,每12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min时,每18~24小时0.25g。所有不同程度肾功能减退者的首次剂量为0.5g。
小儿肾功能减退者应用头孢唑林时,先给予12.5mg/kg,继以维持量,肌酐清除率在70ml/min以上时,仍可按正常剂量给予;肌酐清除率为40~7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12.5~30mg/kg;肌酐清除率为20~40ml/min时,每12小时按体重3.1~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5~20ml/min时,每24小时按体重2.5~10mg/kg。
该品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后感染时,一般为术前0.5~1小时肌注或静脉给药1g,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者术中加用0.5~1g,术后每6~8小时0.5~1g,至手术后24小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