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9 09:50 原文链接: 京津冀将推行统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检测结果互认

  近日,北京市农业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和河北省农业厅签署京津冀农产品质量安全协同监管框架协议。三方商定,协同建立与市场准入制度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推动生产经营者采取一系列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业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合格证参考样式,推行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按照约定,京津冀三地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结果互认,建立检测信息共享机制。三地统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判定依据。加强检测技术培训交流,实行区域内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比对和能力验证,实现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互认。针对主要风险点进行联合检测,开展区域内异地互检工作。定期互通共享农产品质量检测信息,适时召开风险预警监测会议,共同分析风险预警形势,适时统一发布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整治行动。京津冀三地将针对非法添加使用禁用农兽药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私屠滥宰和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在京津冀毗邻农产品重点生产区域,联合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跨区域大案要案联合查办制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协作。京津冀三地将建立区域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作机制,适时组织联合应急演练,提高三地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联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相关文章

北京通州:食用农产品电子凭证管理小助手上线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开发的食用农产品电子凭证管理小助手微信小程序投入运行,全区12家农贸市场的畜禽肉销售摊位的醒目位置全部张贴了扫码溯源二维码。消费者打开手机微信APP,扫描二维码,可查看自己......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为了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从农田到餐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202......

河南29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食用农产品、糕点等7大类

3月25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了一批不合格样品。近期该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酒类、调味品、饼干、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饮料、方便食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12大类......

河北这4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涉农兽药残留

3月16日,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近期该局在河北省对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乳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等6类349批次食品进行了抽检,检验合格样品34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

湖南抽检发现1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农兽药残留问题

2月13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该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903批次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5批次样品不合格,888批次样品合格。不合格食品均检出农兽药残......

注意!上海检出3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2月5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0年第4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6大类食品,包括:罐头,食用农产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其他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779批次,......

山西通报6批次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4大类不合格食品

2月3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2020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了487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酒类、食用农产品8大类,其中不合......

天津通报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饮料等

1月17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近期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饮料、保健食品、蛋制品、豆制品,共计280批次,其中合格275批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