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4 09:03 原文链接: 使用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过量的介绍

  1、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过量,应并严密观察(包括心电图监测)病人病情变化,给予支持治疗,适当补充液体。血液透析(每4小时约清除14%)和长期腹膜透析(8天约清除11%)不能有效地从体内清除。

  2、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3、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包装:

  玻璃输液瓶:100ml/瓶/盒

  玻璃输液瓶:200ml/瓶/盒

  4、有效期:24个月

  5、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 WS-908(X-673)-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