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物过量:不宜使用高于推荐剂量的治疗。如发生过量,应并严密观察(包括心电图监测)病人病情变化,给予支持治疗,适当补充液体。血液透析(每4小时约清除14%)和长期腹膜透析(8天约清除11%)不能有效地从体内清除。
2、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3、加替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的包装:
玻璃输液瓶:100ml/瓶/盒
玻璃输液瓶:200ml/瓶/盒
4、有效期:24个月
5、执行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试行) WS-908(X-673)-2002
中广网北京10月9日消息(记者刘天思)日前,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了第二十四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醒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公众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警惕加替沙星的严重不良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摘要目的:考察注射用加替沙星与注射用阿昔洛韦分别在019%氯化钠注射液和5%葡萄糖注射液中配伍的稳定性。方法:在(20±1)℃条件下,分别观察和测定8h内配伍液的外观、pH值变化,并对配伍液中沉淀物进......
《现代仪器》2008年03期 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法研究加替沙星在小鼠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 张恒军;姜国华;黄建华;刘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