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治疗第一周为剂量递增期,第1、2天,每日三次,每次25mg;第3、4天,每日三次,每次50mg;第5、6天,每日三次,每次75mg;第7天,每日三次,每次100mg。治疗第二周为计量调整期,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调整剂量,剂量调整的范围在每日150~750mg。
(2)老年人:喹硫平与其他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喹硫平用于老年人也应慎重。尤其在开始用药时老年人的起始剂量应为25mg/d。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mg,直到有效剂量。老年人的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病人低。
(3)肾脏和肝脏损害:口服富马酸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脾损伤的病人中下降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有肾脏或肝脏损害的患者,富马酸喹硫平的开始剂量应为25mg/d。随后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mg,直到有效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