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的禁忌: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对帕珠沙星以及喹诺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二、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的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 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心脏或循环系统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搐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
3、本品仅限于滴眼用。
4、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
5、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烧灼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
6、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睛等部 位。
7、当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