忌烟酒、油腻及腥发食物。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如果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切勿过量服用。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