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01 17:43 原文链接: 关于分划尺测微器的标定介绍

  (1)于分划尺测微器取下接目镜,旋下目镜上的目透镜,将目镜测微尺放人接目镜的中隔板上,使有刻度一面朝下,再旋上目透镜,并装入镜筒内。

  (2)将物镜测微尺置于显微镜的载物台上,使有刻度的一面朝上,同观察标本一样,使具有刻度的小圆圈位于视野中央。

  (3)先用低倍镜观察,对准焦距,待看清物镜测微尺的刻度后,转动目镜,使目镜测微尺的刻度与物镜测微尺的刻度相平行,并使两尺的左边第一条线相重合,再向右寻找两尺的另外一条重合线

  (4)记录二条重合线间的目镜测微尺的格数和物镜测微尺的格数。

  例如,在10×物镜下,目镜测微尺的10格等长于台式测微尺的10格,即目镜测微尺每小格的长度为10 mm。一般情况下,当目镜为10×时,若物镜为4×,目镜测微尺每小格的长度为24 mm;若物镜为l0×,目镜测微尺每小格的长度为10 mm;若物镜为40×,目镜测微尺每小格的长度为2.5 mm;若物镜为100×,目镜测微尺每小格的长度为1mm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