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氟沙星不宜用于对喹诺酮类过敏者。
(2)司氟沙星不宜用于儿童、孕妇和哺乳妇女。
(3)肾功能减退时宜减量(肌酐清除率<20ml/min时剂量减半)o肝功能减退者须权衡利弊。
(4)有癫痫或中枢神经系疾病既往史者慎用。参见诺氟沙星。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该品时应根据肾功能损害程度减量给药。
(5)诺氟沙星等氟喹诺酮类药物的作用机制为抑制DNA的合成,在幼鼠中发现该类药物对软骨的损害,故此类药物不宜用于小儿、孕妇,乳妇应用时需暂停哺乳,因药物可分泌至乳汁中。
(6)原有癫痫等中枢神经疾患者,应避免应用该品等氟喹诺酮类,因易发生严重中枢神经系统反应。
(7)严重肾功能减退者亦宜避免应用,因可发生抽搐等不良反应。
(8)严重动脉硬化及癫痫患者慎用司氟沙星。
(9)已知对司氟沙星或其它喹诺酮类过敏的病人禁用司氟沙星。
(10)儿童、青少年、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用,因为还没有药物用于这些人的经验,动物实验表明,司氟沙星可能对发育期关节软骨有损害,但无致畸性的报道。
(11)癫痫患者和患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病人用司氟沙星应特别小心,只能认为利大于弊才可考虑用药,因为可能引起病人的中枢系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