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1 11:28 原文链接: 关于新山地明对银屑病的其它注意事项

  由于新山地明能损害肾功能,因此在治疗前应通过至少2次测定来确定可靠的血清肌酐基线水平,并在治疗的前3个月里每隔2周监测血清肌酐水平。此后,如果血清肌酐水平保持稳定应每隔1个月进行测定。如果在1次以上测定中血清肌酐水平升高并始终比基线高30%以上,应降低新山地明给药剂量25-50%。即使患者检查值仍然在实验室正常值范围内,这些建议也适用。如果降低给药剂量未能在1个月内使血清肌酐水平降低应终止新山地明治疗。

  如果在使用新山地明治疗期间出现的高血压不能通过适当的降压治疗来控制,也建议终止新山地明治疗。

  老年患者只有在出现银屑病伤残时应进行治疗,应对肾功能进行特别监测。

  新山地明用于治疗儿童银屑病的经验有限。

  业已报道,使用环孢素治疗的银屑病患者像使用传统免疫抑制治疗的那些患者一样发生了恶性肿瘤(特别是皮肤癌)。因此在新山地明开始治疗前,非银屑病典型征兆、但疑为恶性或恶化前的皮肤损害应进行组织活检。有恶性或恶化前皮肤改变的患者,如果没有其它成功治疗的选择,只有对这种皮肤损害进行适当的治疗后才能使用新山地明治疗。

  使用山地明治疗的银屑病患者中曾有几例发生了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立即停药是有效的。

  使用新山地明治疗的患者不应同时接受紫外线B段照射或PUVA光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