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重哮喘及严重慢性阻塞性肺病;
2、临床治疗无法控制的心衰;
3、心源性休克;
4、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包括窦房阻滞);
5、未用起搏器的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
6、显著的心动过缓(心率低于50次/分);
7、变异型心绞痛(单纯型和单一治疗);
8、严重雷诺氏病以及严重外周循环障碍;
9、低血压等;
10、对比索洛尔过敏者。
11、与夫洛非宁联合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12、与舒托必利联合用药(详见“药物相互作用”)。
和氢氯噻嗪相关:
下列情况禁用本品: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
2、重度肾衰(肌酐清除率≤30ml/min)。
3、重度肝衰。
4、哺乳期。
通常不建议本品与锂盐及可增加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的非抗心律失常药物联用(详见“药物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