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4 10:40 原文链接: 关于氨甲酸苯卓的注意事项及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1)酒精中毒者;(2)心脏疾病患者(包括器质性心脏病和充血性心脏病);(3)冠状动脉病患者;(4)糖尿病患者;(5)青光眼患者;(6)对其他药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应史者(氨甲酸苯卓诱发骨髓抑制的危险性增加);(7)尿潴留者。

  2.药物对老人的影响:老年患者对氨甲酸苯卓较敏感,可引起精神错乱、激动不安、焦虑、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

  3.药物对妊娠的影响:氨甲酸苯卓能透过胎盘屏障,FDA妊娠分类为D类。

  4.药物对哺乳的影响:氨甲酸苯卓可通过乳汁分泌,乳汁中浓度约为血药浓度的60%。

  5.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血尿素氮、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血清胆红素、尿糖、尿蛋白含量检测值升高;(2)甲状腺功能试验值降低;(3)血钙浓度降低。

  6.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1)全血细胞计数(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以及血清铁检查。在给药前检查一次,治疗开始后应经常复查达2~3年:(2)尿常规;(3)血尿素氮;(4)肝功能试验;(5)氨甲酸苯卓血药浓度测定;(6)眼科检查(包括裂隙灯、检眼镜和眼压计检查)。

  7.氨甲酸苯卓对癫痫典型或不典型失神发作、肌阵挛或失神张力发作无效,对锂剂、抗精神病药或抗抑郁药无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郁症有效。

  8.氨甲酸苯卓止痛效应限于神经源性疼痛。

  9.饭后立即服药,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10.服用氨甲酸苯卓应避免大量饮水,以防导致水中毒反应。

  11.服药过程中可出现口渴,糖尿病患者可能引起尿糖增加。

  12.开始时应用小剂量,然后逐渐增加,直到获得良好疗效或出现不良反应为止。已用其他抗癫痫药治疗的患者加用氨甲酸苯卓时,用量也应逐渐增加。在开始治疗的4周左右可能需要增加剂量,以避免由自身诱导所致的血药浓度降低。癫痫患者突然撤药可引起惊厥或癫痫持续状态。

  13.遇有下列情况应停药:(1)有肝脏中毒症状或活动性肝病时应立即停药。(2)有骨髓抑制的明显证据时应立即停药。但如果癫痫症状只有应用氨甲酸苯卓才能控制时可考虑减量,密切随访白细胞计数,如白细胞计数逐渐回升,可再加大剂量,以达到控制癫痫发作的剂量。(3)有心血管方面不良反应或出现皮疹时,应立即停药。(4)用作特异性疼痛综合征的止痛药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或停药。

  14.如发生嗜睡、眩晕、头昏、肌肉软弱或共济失调,需注意是否为中毒先兆。用药过量的症状有无尿、少尿、尿潴留、心血管方面的反应(包括传导阻滞、心律不齐、高血压、低血压、休克)、恶心、呕吐、共济失调、手足徐动及抽搐等,以儿童多见;还可出现反射亢进、运动减少、瞳孔散大、震颤、呼吸抑制。上述过量症状可在过量服药后1~3h内出现。

  15.过量的治疗:(1)需催吐或洗胃;给予药用炭或轻泻药阻止吸收;采取加速排泄的措施,如利尿。仅在严重中毒并有肾衰竭时才有指征进行透析。(2)小儿严重中毒时可能需要换血,并需持续观察呼吸、心功能、血压、体温、瞳孔反应、肾和膀胱功能数天。如有呼吸抑制,应给氧,并进行机械辅助呼吸,必要时行气管插管。血压下降和休克时,可抬高双下肢、使用血容量扩张剂及升压药。出现惊厥时需用安定或巴比妥类药,但这两类药可能加重呼吸抑制、低血压和昏迷。患者如在过去一周内用过单胺氧化化酶抑制药,则不宜用苯巴比妥。

  不良反应

  1.常见视力模糊、复视、眼球震颤、嗜睡。氨甲酸苯卓还可能激发潜在的精神病、引起老年人精神错乱或激动不安,不良反应发生率随血药浓度的增高而增高。罕见中枢神经毒性反应,表现为说话困难、口齿不清、抑郁、心神不定、强直以及难以解释的幻听、不能控制的躯体运动、幻视等。

  2.消化系统:常见口渴、恶心、呕吐;少见严重腹泻;罕见过敏性肝炎,表现为黑尿、粪便颜色变浅、皮肤巩膜黄染等。

  3.呼吸系统:罕见过敏性肺炎。

  4.心血管系统:罕见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充血性心力衰竭、水肿、高血压或低血压、血栓性静脉炎、昏厥等。

  5.血液系统: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骨髓抑制、淋巴结瘤。

  6.内分泌代谢:可见低钠血症,表现为无力、恶心、呕吐、精神错乱、神经系统异常、恍惚以及痫样发作增多等;少见低钙血症,表现为癫痫发作频率增加、肌肉或腹部痉挛;罕见骨质疏松、急性间歇性卟啉症。

  7.泌尿生殖系统:罕见肾中毒、急性肾衰竭。国外有导致性功能障碍的报道。

  8.皮肤:少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或红斑狼疮样综合样综合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瘙痒、发热、骨关节痛、疲劳或无力等。

  9.其他:罕见腺体瘤、感觉异常和周围神经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