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 应按病情调节每个病人的剂量。一般情况下应从小剂量开始,根据病人的反应尽快地增加到最佳剂量。维持剂量多为单剂量睡前给药。2.老年患者:起始剂量通常在每日2-6 mg之间。剂量可增加到每日10-20 mg。3.急性精神分裂症和其它急性精神病、严重的急性激越状态和躁狂 :口服给药通常每日10-50 mg。对于中度到重度病例,开始按每日20 mg增加,如必要,可按每2-3日增加10-20 mg,达到每日75 mg或更高。最大剂量为每日150 mg。4.慢性精神分裂症及其它慢性精神病 :口服给药的维持剂量为每日20-40 mg。5.有激越症状的精神发育迟滞患者 :口服给药的每日剂量为6-20 mg,必要时可增加到每日25-40 mg。6.有激越和意识错乱症状的老年性痴呆患者 :口服给药的每日剂量为2-6 mg(最好晚上服用)。必要时剂量可增加至每日10-20 mg。7.肾功能下降的患者 :可按常规剂量用药。8.肝功能下降的患者 :谨慎用药,如果可能,建议测定血药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