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严重肾功能不全、阑尾炎、急腹症或肠梗阻、溃疡性结肠炎、慢性腹泻者禁用。 5.因本品能妨碍磷的吸收,故不宜长期大剂量使用。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 6.妊娠期头三个月慎用。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