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15 14:57 原文链接: 关于酞磺胺噻唑的禁忌及注意事项

  禁忌症

  1、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小于2个月的婴儿禁用。

  4、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饭前空腹口服。

  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用药期间要进行血象检查

  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

  4、由于该品对肝肾具有毒性作用,故肝肾功能损害患者宜避免使用。

  5、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患者。

  6、治疗中须注意血象检查、尿液检查、肝肾功能检查等。

  由于该品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而新生儿的乙酰转移酶系统未发育完善,磺胺游离血浓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黄疸发生的危险性,因此该品在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的应用属禁忌;由于儿童处于生长发育期,肝肾功能还不完善,用药量应酌减。1.该品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动物实验发现有致畸作用。人类研究缺乏充足资料,孕妇宜避免应用。2.该品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浓度约可达母体血药浓度的50%~100%,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该品在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的新生儿中的应用有导致溶血性贫血发生的可能。鉴于上述原因,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该品。老年患者应用该品时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