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1.抗惊厥:开始时每次100mg,每天2~3次;第二天后每天增加100mg,直到出现疗效为止。维持时应根据情况调整至最低的有效量,分次服用。要注意剂量个体化,最高量每天不超过1200mg。
2.镇痛:开始时每次100mg,每天2次;第二天后隔日增加100~200mg,直至疼痛缓解,维持量为每天400~800mg,分次服用,每天最高剂量不超过1200mg。
3.糖尿病神经病变引起的疼痛:每次200mg,每天2~4次。
4.抗利尿:单用时每天300~600mg;与其他抗利尿药合用,则每天服200~400mg,分3~4次服用。
5.抗躁狂或抗精神病:开始时每天200~400mg,以后每周逐渐增加剂量,通常成年人的限量为1200mg,一般分3~4次服用。少数用至每天1600mg。
6.戒酒综合征:平均剂量为每次200mg,每天3~4次。对严重病例,最初几天的剂量可增加至每次400mg,每天3次。
7.心律失常:每天300~600mg,分2~3次服。
药物相互作用
1.酰氨咪唑与氯磺丙脲、氯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压素、赖氨加压素、垂体后叶素、加压素等合用时,可加强抗利尿作用。
2.洛沙平、马普替林、噻吨类、三环类抗抑郁药、红霉素、竹桃霉素、异烟肼、维拉帕米、地尔硫,右丙氧芬、维洛沙嗪、氟西汀、西咪替丁、乙酰唑胺、达那唑、地昔帕明等药可提高酰氨咪唑的血药浓度,出现毒性反应。
3.与对乙酰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单次超量或长期大量使用)时,可增加肝脏中毒的危险,并使对乙酰氨基酚的疗效降低。
4.与腺苷合用,可增加心脏传导阻滞程度。
5.与碳酸酐酶抑制药合用时,出现骨质疏松的危险性增加,故出现早期症状时应立即停用碳酸酐酶抑制药,必要时给予相应的治疗。
6.与锂盐,甲氧氯普氯普胺,或与精神安定药(如氟哌啶醇、硫利达嗪)合用,能增加神经系统的副作用。
7.与香豆素类抗凝药、雌激素、含雌激素的避孕药、环孢素、洋地黄类(地高辛除外),多西环素、左甲状腺素或奎尼丁等合用时,可使后者药效降低。
8.酰氨咪唑可以降低诺米芬辛的吸收并加快其消除。
9.锂剂可以降低酰氨咪唑的抗利尿作用。
10.与口服避孕药合用,可发生阴道大出血及避孕失败。
11.与某些利尿药合用(如氢氯塞嗪、速尿)可引起低钠血症。
12.酰氨咪唑对非除极肌松剂(如泮库铵)有拮抗作用。
13.与单胺氧化化酶(MAO)抑制药合用时,可引起高热或(和)高血压危象、严重惊厥甚至死亡,两药应用时应至少间隔14天。当酰氨咪唑作为抗惊厥药时,MAO抑制药可以改变癫痫发作的类型。
14.可降低酒精的耐受性。
15.葡萄柚汁可使酰氨咪唑血药浓度峰值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