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5-16 11:35 原文链接: 化学平衡规律与判断

1、 一般可逆反应,恒温恒容时,当起始反应物或生成物的物质的量通过化学计量数换算相同时,则建立等效平衡。

如反应

在(A)(B)条件时建立等效平衡

(A) 起始时加入:2mol SO2 + 1mol O2

(B) 起始时加入:2mol SO3

注意:此情况下,无论反应物还是生成物,起始时物质的量一定要与化学计量数比相同。

2、 一般可逆反应,恒温恒压时,当起始反应物或生成物的物质的量比(不一定要求与化学计量数比相同)相同时,即建立等效平衡。

如反应

在(C)(D)时建立等效平衡

(C)起始时加入:1mol SO2 + 1mol O2

(D)起始时加入:2mol SO2 + 2mol O2

(3) 对于反应前后体积不变的气体反应,恒温恒容时,当起始反应物或者生成物的物质的量比(不一定要求与化学计量数比相同)相同时,建立等效平衡。

如反应

在(E)(F)时建立等效平衡

(E)起始时加入:1mol H2 + 2mol I2

(F)起始时加入:2mol H2 + 4mol I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