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鼓励企业、园区通过实施光伏、风电、地源热泵、碳汇抵消、绿电绿证交易等措施实现企业、园区、部分厂房或车间净零碳排放,并对相关申报单位予以资金奖励。《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所有申报单位需经有资质的碳排放核查企业进行碳核查(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官方认证的ISO14064-1组织温室气体声明核查资质)。”
2023年11月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也作出了相同规定。
这是继《民用航空飞行活动二氧化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管理暂行办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之后,CNAS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制度获得政府采信的又一范例。这意味着监管部门在对碳排放核查机构专业能力的严格把关中,越来越多地使用CNAS认可结果,CNAS认可越来越深入融入我国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通过 CNAS 认可的碳排放核查机构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可靠的碳排放核查服务,确保企业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持。《若干措施》的发布,将进一步提升北京经开区绿色低碳发展的质量与水平,为区域绿色发展筑牢信任基石。
随着“双碳”工作的稳步推进,CNAS温室气体审定与核查机构认可机构的数量持续攀升,认可需求快速增长。 CNAS 将继续秉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的理念,不断提升认可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助力更多地区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2024年度,CNAS对60家高风险实验室检验机构开展了专项督查,对200家实验室检验机构开展了随机性抽查,对17家高风险认证机构开展了专项督查,对160家获认证企业开展了确认审核。共计撤销12家,暂......
2024年度CNAS秘书处共收到对获认可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各类投诉125件,对其中符合受理条件的73家获认可机构组织开展了调查;办结总局转办信访件6件、地方市场监管和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协查件12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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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北京组织召开“CNAS实验室和检验机构随机专项监督检查技术支持委托服务项目”“CNAS校准实验室专项核查行动技术支持委托服务项目”中期执行......
为服务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CNAS)积极配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进澜湄合作合格评定能力提升项目落实落地。该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了区域质量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增进了我国与柬......
德国《官僚减负法案IV》于2025年1月1日生效。该法案取消了德国《认可机构法》关于德国合格评定机构只能以书面形式向德国认可机构(DAkkS)提出申请的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德国合格评定机构可......
关于发布和实施CNAS-EL-29:2024《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受理要求的说明》的通知1735518761346075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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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第五届实验室专门委员会信息技术专业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CNAS副秘书长刘昌宙出席会议并致辞。专委会委员25人参加会议。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