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会。会上透露,在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大场景”中,聚焦医药行业防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的需求,浙江正在推进医药行业公平竞争领域增值化服务。开展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行政指导活动是该局继今年4月开展全省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辅导后的又一举措,今后将培育一批反垄断合规标杆企业,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作为全国医药大省,截至2023年,全省有药品生产经营主体25618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主体77664家。2023年规上医药制造业工业总产值2084.1亿元,利润总额246.3亿元,营业收入2023.8亿元,总量规模居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医药制造业共有规上企业603家,上市企业81家。2020年浙江省政府已出台《关于推动浙江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
近年来,随着医药产业不断发展,医药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呈现多发态势,出现了联合涨价、分割市场、拒绝交易以及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如去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武汉汇海医药有限公司等企业高价销售注射用硫酸多黏菌素B垄断案,处罚金额高达12.19亿元。
为及时制止和预防医药领域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浙江全面实施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增值化服务,召开全省医药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会,率先对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指导。会上,省市场监管局向参会的70多家医药企业送达行政指导书,详细解读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要求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加强反垄断合规体系建设,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自觉维护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秩序,防范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
“我局正在开展公平竞争护企行动,实施公平竞争领域增值化服务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浙江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从预防医药企业垄断风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赋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主动靠前服务,坚持抓早抓小,及时化解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帮助企业健全反垄断合规体系,当好企业的“店小二”和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促进医药市场公平竞争,助力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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