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74年上海复方丹参协作组制订的血脂增高疗效评定标准(胆固醇+甘油三酯)
(1)血脂增高分级为了评定血脂增高轻重作如下分级。
轻度:<正常值+50mg。
中度:<正常值+100mg。
重度:>正常值+2000mg。
(2)血脂疗效分级轻度血脂升高:①显效:血脂下降达正常水平。②无效:血脂下降未达正常水平。③加重:血脂升高到中度标准。
中度血脂升高:①显效:血脂下降达正常水平。②有效:血脂下降到轻度标准。③无效:血脂下降未达到轻度标准。④加重:血脂增高到重度标准。
重度血脂升高:①显效:血脂下降到轻度标准或正常水平。②有效:血脂下降到中度标准或血脂下降水平未达中度标准,但绝对值下降100mg以上。③无效:血脂下降水平未达中度标准。④加重:绝对值增加100mg以上。
2.中国循环杂志1988;(1):50
(1)显效:TC降15%以上;TG降30%以上;HDL-c升10mg/dl(0.26mmol/L以上;TC-HDL-c/HDL-c降20%以上。
(2)中效:TC降10%~14%;TG降20%~29%;HDL-c升0.18~0.23mmol/L(7~9mg/dl);TC-HDL-c/HDL-c降10%~14%。
(3)有效:TC降5%~9%;TG降10%~19%:HDL-c升0.1~0.16mmol/L(4~6mg/dl);TC-HDL-c降10%~14%。
(4)无效:TC降5%以下升10%以下;HDL-c升、降0.1mmol/L(4mg/dl)以下;TG及TC-HDL-c/HDL-c升、降10%以下。
(5)恶化:TC、TG、TC-HDL-c/HDL-c升10%以上;HDL-c降0.1mmol/L(4mg/dl)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