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嗜睡、头昏、乏力等;大剂量可有共济失调、震颤(多见于老年人)。
2.较少见的不良反应为精神迟钝、视物不清、便秘、头昏、口干、头痛、恶心或呕吐、排尿困难、构音不清、颤抖。
3.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肝功能受损、肌无力、粒细胞减少等。个别患者发生兴奋、多语、睡眠障碍甚至幻觉,停用后上述症状很快消退。
4.有成瘾性。
用法用量
1.(1)抗焦虑:每次2.5~10mg,每天2~4次。(2)镇静、催眠、急性酒精戒断:第一天每次10mg,每天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每次5mg,每天3~4次。(3)抗癫痫:每次2.5~10mg,每天2~4次。(4)解除肌肉痉挛:每次2.5~10mg,每天3~4次。(5)治疗酒精戒断综合征:第1天每次10mg,每天3~4次。然后根据需要逐渐增加用量。
2.肌内注射:(1)基础麻醉或静脉全麻:10~30mg。(2)镇静、催眠或急性酒精戒断:开始用10mg,以后按需每隔3~4h加5~10mg。24h总量以40~50mg为限。(3)解除肌肉痉挛:最初5~10mg,以后按需增加可达到最大限用量。破伤风时可能需要较大剂量。
3.静脉注射:(1)基础麻醉或静脉全麻:同肌内注射项。(2)镇静、催眠或急性酒精戒断:同肌内注射项。(3)癫痫持续状态和严重复发性癫痫:开始时静脉注射10mg,每间隔10~15min可按需重复,达30mg。需要时可在2~4h后重复治疗。(4)解除肌肉痉挛:同肌内注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