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21 10:10 原文链接: 基金委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一、项目背景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新加坡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和之后达成的合作共识,2016年双方将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二、2016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6年NSFC和NRF将在“新发传染病(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领域开展合作,申请代码为H19。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6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6年双方在该领域计划联合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10项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200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经费资助(直接费用),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NRF向新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请注意:每个项目中方专家申请经费不得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直接费用),否则将被初筛!

三、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是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

(二)新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新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NRF提交申请。

(三)双方科学家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充分体现强强合作,优势互补。

(四)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四、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NSFC与NRF(中新)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上年度获得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注:“NSFC与NRF(中新)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五、申报要求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新方合作者应按照NRF的要求同时向NR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新)”,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中方申请人和新方合作者要充分沟通协商,在此基础上共同填写NRF要求的英文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与新方合作者联系,取得新方合作者向NRF最终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作为中方申请人向NSFC提交申请的必要附件材料,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与中文申请书一同提交。无此英文申请书附件的中方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三)双方合作者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研究协议书(附件2),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四)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须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本人签字、依托单位签字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一致性、完备性。若出现申请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不一致,或申请材料不完整,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备等不符合要求的情形,我委将不予受理。

(五)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8月5日下午16时30分;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6年8月1日至8月5日下午16时30分,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新方合作伙伴须在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请。

六、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赵闯 张永涛

电 话:010-62325454,62325449

Email: zhaochuang@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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