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的采血量和采血时间由妇产科与输血科(血库)医生根据孕妇的情况确定.围产期需输血者可进行自身贮血200~400m I,条件允许可行监护。


这种采血量仅占孕妇全血量的很少部分,而且采血可刺激机体的骨髓造血功能,同时采血后补充适量铁剂等,使造血速度加快,不会对母胎的健康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