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1-29 16:23 原文链接: 实验室放射物储存的管理方法

放射物储存的管理

(1)放射物应当单独储存,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品等一起储存。

(2)放射物的储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等安全措施。

(3)放射物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物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