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08 13:12 原文链接: 尿素酶试验的注意事项及检查过程

  注意事项

  不适宜检查人群:

  (1) 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作此项检查。

  (2) 一个月内使用过Hp敏感药物、五天内有消化道出血,检查敏感性会降低。

  检查前禁忌:无。

  检查时禁忌:严格控制影响试验因素如温度保持37度左右,pH为7等。

  检查过程

  挑取18-24h待试菌培养物大量接种于液体培养基管中,摇均,于36±1℃培养10,60和120min,分别观察结果。或涂布并穿刺接种于琼脂斜面,不要到达底部,留底部作变色对照。培养2,4和24h分别观察结果,如阴性应继续培养至4天,作最终判定,变为粉红色为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