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忌
·有与使用低分子肝素钠有关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见“注意事项”)。
·发生或有倾向发生与止血障碍有关的出血,与肝素无关的消耗性凝血病除外。
·有出血危险的器官损伤(消化性溃疡,视网膜病变,出血综合征,出血性脑血管意外等)。
·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与人工假肢有关的除外)。
·对本品过敏者。
·患有严重的肾病和胰腺病变,严重高血压,严重颅脑损伤的患者和术后期患者。
·正在使用K antivitamins进行治疗。
相对禁忌症:与氯苄噻唑啶,水杨酸酯或非甾体抗炎药,抗血小板药物(潘生丁,苯磺唑酮等)联合使用。
注意事项
本品严禁肌内注射。
生物学监测:应在治疗前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查,治疗过程中应每周检查两次。如预期将进行长期治疗,上述监测的频率应至少保持到治疗开始的第一个月,此后再酌情减少。
如果有其它肝素治疗引起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应加强临床监测并每日进行血小板计数检查。
使用未分级肝素治疗引起血小板减少症时,用低分子肝素替代是可能的解决方法。此时应每日监测血小板计数,如果血小板减少症持续,应尽快停止治疗。已有即便使用低分子肝素进行替代,血小板减少症仍维持起始水平的报告。
治疗:如有以下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高血压,胃十二指肠溃疡或其它任何可能出血的器质性损害病史,脉络膜和视网膜的血管疾病。
大脑或脊髓手术的术后期慎用。
低分子肝素的分子量和比活可能因生产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治疗过程中不建议更换产品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