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5 18:03 原文链接: 慢性疲劳综合征的相关内容介绍

  慢性疲劳综合征(Chronic Fatigue Syndrome,简称CFS)这一概念最早是由美国全国疾病控制中心于1987年正式命名的。美国疾病控制中心采用的是1994年国际慢性疲劳综合征小组的会议上对慢性疲劳综合症的解释:

  1. 排除其它疾病的情况下疲劳持续6个月或者以上,并且至少具备以下症状中的四项:

  1)短期记忆力减退或者注意力不能集中

  2)咽痛

  3)淋巴结痛

  4)肌肉酸痛

  5)不伴有红肿的关节疼痛

  6)新发头痛

  7)睡眠后精力不能恢复

  8)体力或脑力劳动后连续24小时身体不适

  临床医生常常将其误诊为神经衰弱、更年期综合征、内分泌失调、神经官能症等,延误了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