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0:22 原文链接: 推荐一些有关卡方检验样本量确定的案例

有关卡方检验样本量确定的案例:


案例一:比较两种药物治疗某种疾病的有效性


研究目的是比较新药物 A 和传统药物 B 对某种疾病的治疗效果。预期新药物 A 的有效率为 70%,传统药物 B 的有效率为 50%。设定显著性水平为 0.05,希望检验功效达到 80%。


  1. 明确假设:

    • 原假设:药物 A 和药物 B 的治疗有效率无差异。

    • 备择假设:药物 A 和药物 B 的治疗有效率有差异。

  2. 计算样本量:

    • 使用卡方检验样本量计算公式或统计软件(如 G*Power)进行计算。假设预期的效应大小为两个有效率之差,即 70% - 50% = 20%。

    • 经过计算,得到所需样本量约为每个组 200 例患者,总共 400 例患者。

  3. 考虑实际情况:

    • 评估招募 400 例患者的可行性,包括研究时间、经费和医疗资源等。如果发现难以招募到这么多患者,可以考虑调整研究设计,如延长招募时间、增加研究中心或降低对检验功效的要求。


案例二:研究吸烟与肺癌的关联


假设要研究吸烟与肺癌之间的关联。已知一般人群中的吸烟率约为 30%,肺癌患者中的吸烟率约为 60%。设定显著性水平为 0.05,希望检验功效达到 90%。


  1. 明确假设:

    • 原假设:吸烟与肺癌无关联。

    • 备择假设:吸烟与肺癌有关联。

  2. 计算样本量:

    • 根据预期的效应大小(肺癌患者中的吸烟率与一般人群中的吸烟率之差),使用样本量计算公式或软件进行计算。

    • 假设要同时研究肺癌患者和非肺癌患者,经过计算,得到所需的肺癌患者样本量约为 300 例,非肺癌患者样本量约为 500 例,总共 800 例。

  3. 实际调整:

    • 考虑到肺癌患者的招募可能比较困难,可以通过与多家医院合作、延长研究时间等方式来增加样本量。同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其他方法来提高检验功效,如优化抽样方法或增加随访时间。


这些案例展示了如何根据研究目的、预期效应大小、显著性水平和检验功效等因素来确定卡方检验的样本量,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研究问题和条件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