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1.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癌肿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化疗和姑息治疗; 2.为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的主要化疗药物; 3.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
用量用法
1.成人常用量 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一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2.小儿常用量 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 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