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6 09:25 原文链接: 治疗小儿呼吸衰竭的概述

  为提高PaO2及SO2,降低PaCO2。小儿病情进展快,病死率高,应积极治疗。

  1.病因治疗

  针对引起呼吸衰竭的直接病因,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特别是要促进哪些引起呼吸衰竭的病变的恢复,如肺炎时的感染的控制、中枢神经疾患的脑水肿治疗,ARDS患儿的肺水肿治疗等。原发病不能立即解除的,改善血气的对症治疗有重要作用;但呼吸功能障碍不同,侧重点亦异。呼吸道梗阻患儿的重点在改善通气,ARDS患儿重点在换气的改善,而对肺炎则应兼顾两方面。因此,正确的诊断是合理治疗的前提,只有对患儿呼吸衰竭病理生理特点有明确的了解,才能把握不同病情特点,采取不同的治疗方案。

  2.氧疗

  对于呼吸功能不全者,吸入低-中浓度氧(0.3~0.5)数小时,可以提高血氧饱和度(SO2>90%),急性缺氧用中等浓度氧(0.4~0.5),慢性缺氧给低浓度氧(0.3~0.4)。呼吸衰竭患儿吸入氧12~24小时,可以解除低氧血症,发绀和呼吸困难逐渐消退。长时间吸入低浓度氧一般不会产生严重不良反应。但吸入氧大于80%,24~48小时可以导致气道炎症和水肿。甚至严重的气道黏膜过氧化损伤。血氧水平过高,可以导致视网膜病变。动脉氧水平的提高必须和缺氧症状的改善相联系,因组织摄取氧的能力受到氧解离曲线、血红蛋白水平、心输出量等因素影响。

  3.气道管理

  保持呼吸道湿化和雾化,防止气道上皮细胞过于干燥而变性坏死。清除气道分泌物可以采用拍背、气道雾化等方法,也可以使用沐舒坦等药物化痰。对于先天性或获得性气道发育导致通气障碍者,或二氧化碳潴留者,应给予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和必要的手术处理,目的为解除气道阻塞、修复瘘管等先天性畸形。气管插管后小儿应每隔1~2小时向气管滴入生理盐水,然后行负压气道吸引。

  4.机械通气。

  5.呼吸兴奋剂

  对于中枢性急性呼吸衰竭,可以使用尼可刹米、盐酸洛贝林(山梗菜碱)等药物兴奋呼吸中枢,但疗效不持久,使用时必须确定气道通畅,新生儿一般不用。尼可刹米肌内、皮下或静注。盐酸洛贝林皮下或肌内,必要时间隔30分钟可重复使用。

  6.降低颅内压

  遇有脑水肿时,原则上采用“边脱边补”的方式,控制出入液量,达到轻度脱水程度。常用药为甘露醇,静脉推注,间隔4~6小时重复应用。一般用药后20分钟颅内压开始下降。或采用甘露醇-甘油/氯化钠交替应用,间隔4~6小时,直至症状缓解可逐渐停药。利尿药多采用呋塞米,肌内或静脉注射,新生儿应间隔12~24小时。主要不良反应为脱水、低血压、低血钠、低血钾、低血氯、低血钙等。已经存在水、盐电解质紊乱者应注意及时纠正。

  7.纠正酸中毒

  (1)呼吸性酸中毒 呼吸衰竭时的主要代谢失平衡是呼吸性酸中毒。一般应保持气道通畅,兴奋呼吸,必要时采用机械通气方式,降低组织和循环血中的二氧化碳。

  (2)代谢性酸中毒 采用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通过中和体内固定酸,提高血浆HCO3 -,纠正酸中毒。静脉滴注或缓慢推注时,可以将5%碳酸氢钠用乳酸-林格液或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为1.4%浓度,以降低碱性液对静脉血管的刺激。如果补充碱性液过快,或没有及时改善通气和外周循环,可能产生代谢性碱中毒,可以导致昏迷和心跳停止。在出现代谢性碱中毒时,可以迅速适当降低通气量。产生呼吸性酸中毒时,可补充生理盐水,或给予口服氯化氨、静注或口服氯化钾纠正。

  8.强心药和血管活性药的应用

  在持续低氧血症并发心力衰竭时可以使用洋地黄制剂、利尿药、血管张力调节制剂等。常用药物有①毛花苷C和地高辛;②多巴胺和多巴酚丁胺;③酚妥拉明;④一氧化氮(NO)吸入。

  9.利尿药

  在呼吸衰竭伴急性肺水肿、急性心力衰竭时。可以应用呋塞米促进肺液吸收、减轻心脏负荷。